【明報專訊】政府去年推出「土地共享先導計劃」,即公私營合作模式發展新界農地作住宅,但備受爭議一拖再拖。特首林鄭月娥昨日表示,明年初推出計劃並正式接受申請 ,並公布申請條件,包括3年期內批核不多於150公頃農地;項目新增總樓面面積不可小於5萬平方米,每幅合適用地料最少2至3公頃;項目最少七成新增總樓面面積,撥作政府發展公營房屋或興建「首置盤」。
政府稱,會提出另設「顧問小組」為每宗申請提供意見。不過,有團體質疑小組成員由政府委任,公信力成疑,憂計劃會為官商勾結開路,明益地產商。
發展商歡迎新措施 團體憂官商勾結
發展商方面,新地表明樂於參與土地共享先導計劃。新世界稱,對各種能夠增加土地及房屋供應的措施,均表示歡迎。
政府去年稱,私人發展商持有的新界農地儲備不少於1000公頃,都因基建配套不足或規劃考慮等因素,過去難獲城規會批准發展為住宅。
林鄭月娥昨表示,政府會促成基建提升,以容許增加地積比,並指明最少七成的新增總樓面面積,撥作政府發展公營房屋或「首置」,發展商須交出部分土地予政府發展,餘下土地可保留發展私樓(見下表)。發展商亦須興建整個項目內的基建,相關建造費用會從地價中扣減。
她稱,經吸納外間意見,建議採取一套具透明度審批機制,先由公務員團隊審視申請,並成立顧問小組,由具公信力社會人士加入,就每宗申請提供意見,最後由行政會議審批。她又稱,發展商要為私營房屋發展和商業配套繳付十足地價。
政府消息人士稱,每宗申請的審批程序將盡量於3年內完成,申請項目新增總樓面面積不可小於5萬平方米,每幅合適用地料最少2至3公頃,期望地積比可增至與現時新市鎮相若,即約5至6.5倍;計劃亦規定土地用途改劃後18個月內,須訂立補地價金額。
每宗申請地點地價細節公開
政府去年提出計劃時,建議由多名成員與地產界有關連的「土地及建設諮詢委員會」審核,惹利益衝突質疑。政府昨日提出改由一個顧問小組協助審視,成員全由特首委任,大部分會具專業背景,亦有社福界人士加入。政府又稱會增加透明度,每宗申請的地點及範圍等細節,以及地價金額等都會公開。
團體促一次過推行 免地產商「夾計」
「土地監察」成員韋志堅認為,政府應一次過推行土地共享,限制最多審批150公頃土地,發展商提交方案供政府選擇,10年內不再推出計劃,才能讓政府與發展商談判時佔優,減少官商勾結情G,否則發展商或可「夾計」提出較差方案,令政府在3年後放寬更多條件。
本土研究社陳劍青表示,市民對政府無信任,憂審批者「不是親信就是與發展商有關聯」,無法得到市民認可,並批評計劃是為官商勾結發展新界地皮而開路。
明報記者
(2019年施政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