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菲律賓籍女傭在港工作時罹患子宮頸癌,僱主被指不但沒向她提供足夠食物、棄置她用過的廚具食具等,更於大約一個月後在半夜將她解僱。菲傭先後透過平機會及勞資審裁處投訴及興訟均不果,去年在家鄉病逝。菲傭的友人暨遺產執行人上周入稟區域法院,控告菲傭僱主違反《殘疾歧視條例》,要求僱主書面道歉及作懲罰性賠償。 子宮頸癌及腎衰竭 需駁尿袋 申請人是Temporosa, Ma. Carla Arangote,即病逝菲傭Guting, Joan Sarmiento的遺產執行人;答辯人為蔡B怡(譯音),洋名Rita。 據入稟狀,Sarmiento自2015年1月受僱於答辯人,在其將軍澳維景灣畔寓所替她及丈夫和兩名子女打理家務。直至前年3月初,Sarmiento罹患子宮頸癌及急性腎衰竭入院,需輸血、接受放射性電療,接駁導管至腎臟放尿等。Sarmiento於3月底出院並獲批病假,其間答辯人一家不再面對面與Sarmiento溝通,雙方交流轉為書寫,又拒絕向Sarmiento提供足夠食物,要她依賴朋友或教堂施捨,甚至棄置Sarmiento用過的食具與廚具,並在家中安置閉路電視等。儘管答辯人得悉Sarmiento需隨身攜帶外設尿袋,仍安排她睡在上格H,又禁止她用洗衣機,要她手洗衣服。 前年4月底凌晨1時半,答辯人一家午夜突然喚醒Sarmiento,中止合約並要求她立即離開,將她的物品棄於屋外,令她要凌晨穿著睡衣離開。 平機勞審投訴不果 返菲病逝 Sarmiento曾透過平機會及勞資審裁處投訴答辯人均不果,前年10月返回菲律賓後不久病逝。申請人表示答辯人違反《殘疾歧視條例》,故入稟要求答辯人賠償及書面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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