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法團通告柏文住客 單位內食大麻須先登記
【明報專訊】密西沙加市位於Hurontario Street夾Queen Elizabeth Way的Courtney Club柏文大廈﹐其業主立案法團於上月1日向大廈內141個單位的住客發出通知書﹐指如要在單位內吸食大麻或相關產品﹐須先向管理處登記﹐住客更要在有關規則生效後30日內完成登記﹐有住客認為,此舉侵犯私隱。
通告又稱﹐該規則原訂於7月1日生效﹐但因法團仍未完成既定訂立規則的程序﹐故至今仍未落實執行。通告同時指出﹐如接到大麻氣味滲入其他單位或公用空間的投訴﹐而又未獲得解決時﹐被投訴人日後就會被禁止在自己單位內吸食大麻。
住客指侵犯私隱
有大廈住客Jack Krosinski認為法團的做法過分﹐涉嫌侵犯住客私隱。有其他住客雖對登記制不滿﹐但因擔心提出反對時﹐會被鄰舍誤會及標籤﹐故都寧願啞忍。法團及物業管理公司GSA均拒絕評論事件。
專門提供柏文大廈業主、法團及管理層應有權力及責任的組織Condominium Authority of Ontario(CAO)表示﹐暫未發現有其他大廈的法團採用類似措施﹐但就表示﹐聯邦法例並未賦予柏文單位的業主有絕對權力﹐可在他們的單位內吸食或種植大麻。有關方面要禁止在大廈柏文及其單位內禁止種植或吸食大麻﹐亦無可厚非。但地產律師Jared Rosenbaum認為法團做過了頭﹐卻對解決氣味滲入其他單位的問題﹐於事無補。況且﹐登記制如何落實執行亦相當含糊。
他指出﹐登記制並非違法﹐亦未構成侵犯私隱的問題﹐但就不合理。而根據柏文大廈法例﹐法團訂立的所有規則須基於兩項原則﹐一是促進單位業主的安全及福祉﹔二是阻止他人干預業主或住客可享受及使用柏文單位及公共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