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加拿大政府的外交政策有包括在國外禁止童婚的計劃﹐不過有一位研究員稱這是「虛偽的」﹐因為在過去的二十年內加拿大發生了數千合法的童婚。
麥基爾大學助理教授阿利薩科斯基表示,人們需要了解童婚這種做法不單會發生在國外。據她個人的研究﹐在2000年至2018年期間,國內發放了3,382份涉及到16至18歲未成年人的結婚證。這是根據各省發布結婚證書的人口統計辦公室的數據得出的。
今年早些時候,科斯基在溫哥華向加拿大人口協會發表了她的研究成果﹐該協會是非牟利人文和社會科學大會的組織。科斯基發現安大略省發放了最多所謂童婚的許可證,共有1,353個。
阿省發布了791件,魁省有590件,卑詩省有429件這樣的結婚證。但她稱這些數據有漏報,因為它「不包括涉及未成年人的普通法婚姻或加拿大兒童被帶出國迎婚並返回的案件。」
她又說﹐絕大多數童婚人士(85%)是年輕女孩--她們平均結婚的年齡比起男孩會小很多﹐並且與比自己年齡大的配偶結婚。
「過去20年來﹐每個省和地區都發生過童婚現象」科斯基說:「它並不局限於該國的任何一個地區。」科斯基最近的博士研究主要集中在撒哈拉以南非洲和美國的童婚問題上,她想不明白:「為什麼這仍然會載入法律?」
她又稱「加拿大法律允許童婚但沒有人將其作為國內的問題進行討論。」各省的婚姻法各有不同﹐但法定年齡一般都定為18歲。但在2015年聯邦政府的民事婚姻法經過修改後,允許有父母的同意或法院命令16歲以上的青年結婚。科斯基表示這是一個「奇怪的例外」﹐各省限制未成年人吸煙,喝酒和開車,不過允許他們合法結婚。
婚姻法導致了「法定強姦的合法化」,有一位前兒童新娘稱:「儘管政府聲稱迫害孩子結婚是虐待兒童的行為加拿大卻在父母同意的情況下,接受童婚的情況令薩姆拉紮法爾感到不滿﹐薩姆拉紮法爾在她16歲時被嫁﹐之後大與她的丈夫搬到加拿住在一起。」
「我們談論童婚時就好像身邊沒有發生一樣﹐但事實如此」紮法爾說道。 「在加拿大並沒有人去關注這問題。」
她說因為加拿大允許兒童在父母同意的情況下結婚,這基本上「導致了法定強姦得合法化。」當紮法爾十幾歲的時候從阿拉伯聯合酋長國的巴基斯坦家庭違背了自己的意願被嫁。
十年來,她撫養兩個孩子的時候忍受了多年的虐待。但是同時她在家人不知的情況下,接受了大學教育並最終離開了這段婚姻。今日紮法爾成了一位勵志演說家和作家﹐指導來自全國各地和美國當前和原來的兒童新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