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自雨傘運動之後,我會看多一點新聞,到現在反對《逃犯條例》修訂,基本上沒一分鐘不關心政治新聞。 雨傘運動時我的立場有一點偏激,一面撐、盲撐,只要警察做任何事,即使我現在覺得是合情合理的,當時都認為是警察錯,例如警察列方陣,我都會噓他們。當時我討厭警察,因為警察施放催淚彈、拘捕學生。後來我要多謝我的通識老師,他叫我要看兩邊觀點,叫我們獨立思考。(2016年)旺角大衝突,有人撬磚、放火,對現在的我來說,那次是做得有些過分。 對於今次反修例示威,警察開槍太過分了,當迫不得已時才會開槍,但你(警察)可以選擇射不中。當日清場好難受,和我一齊去集會的女同學都受了催淚彈。 林鄭月娥作為香港的管治者,她對逃犯條例修訂一事是『太硬頸』,見到6月9日逾100萬人上街仍堅持在12日立法會開會,我認為是漠視民意,感到失落兼憤怒。 我比較討厭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因為中央政府打壓人權和自由,我由始至終覺得自己是中國人,受到打壓才反抗。首先要香港人站出來,如果還有人肯站出來的話,普選還會有一絲希望。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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