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周二(11日)起就當地的「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設標準」公開徵求意見,對有關公營房屋的實用面積、租售價格設限,其中單人或雙人「人才住房」的實用面積應不少於27平方米(約290呎)。
澎湃新聞網報道,上述諮詢期到下周五(21日)截止。人才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實用面積、租售價格和處分條件等,面向符合條件的各類人才配租、配售的住房;保障住房是指政府投資建設、透過其他途徑籌集或給予特殊政策優惠由社會力量開發,以限定的標準和價格,面向中低收入的「上車難」家庭及其他符合條件的人群出租或者出售的房屋,包括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類似香港的居屋和公屋。
保障住房同倡定標準
徵求意見稿提出,人才住房的1至2人戶型實用面積應不少於27平方米,3至4人戶實用面積不少於51平方米(約548呎),多於4人戶實用面積不少於64平方米(約688呎)。
另外,人才住房和保障住房應按「深圳市城市規劃標準與準則」配置公共配套設施,如果單人或雙人戶數量超過該棟公寓總戶數的一半,可配置公共會客廳、閱讀區、廚房、食堂、洗衣房等。深圳住建局表示,推薦建設公共食堂。
意見稿還稱,這兩類住房的住區內宜實施人車分流,人行出入口宜在巴士站500米半徑覆蓋範圍內或軌道交通站點800米半徑覆蓋範圍內,且宜面向城市次幹道、支路及其附屬的街道、廣場等公共空間,不宜面對城市快速路和主幹道。
深圳住建局表示,人才住房已成為深圳吸引人才、提升城市整體競爭力的重大安居舉措,但此類住房相關的建設標準尚不完善。2016年「深圳市住房保障發展『十三五』規劃」指出,人才住房重點面向符合條件的企業經營管理、專業技術、高技能、社會工作等各方面的人才,具有其獨特的生活特徵,對住房體驗有不同需求,但人才住房的建設尚未有成熟完善的建設標準、室內裝修標準。
深圳住建局還強調,隨茠懋|發展、科技進步,作為政府投資的政策類住房應發揮引導和示範作用,同時應使被保障人群享受到新科技帶來的新生活體驗,從建築設備到智能化設備、從施工技術到項目管理模式,均推薦採用先進成熟的建造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