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馮永業涉瀆職及收受「賭王」姨仔陳婉玉51萬元「甜頭」一案,陳昨選擇出庭自辯,並幾度哽咽稱,自己曾遭前夫暴力對待,至今仍需接受心理輔導,與馮相識後感對方細心溫柔,形容自己與馮一起「唔係比較開心,係好開心」。陳又說:「雖然破壞人]家庭,我一定唔會、唔會叫佢(馮永業)離婚。」說畢隨即落淚。
陳:缺錢會問家姐
陳婉玉供稱,自己是11名兄弟姊妹中排名最小,與胞姊「三太」陳婉珍關係最好,她於1983年結婚後育有一女,一年後加入信德擔任總會計,其後於1998年應謝天賜邀請加入港聯直升機(Heli HK),從事財務工作。她承認,自己對金錢沒顧慮,「我唔可以話我有錢,但我唔覺自己冇錢」,亦表示缺錢時「會問家姐哄v。
陳指自己於女兒兩三歲時(即約1986年)開始遭前夫暴力對待,2002至2003年已發現前夫有外遇,自己曾嘗試挽救婚姻但不成功,亦需接受心理輔導至今,更一度在庭上哽咽道:「我唔信幾個月感情換到我19年婚姻……只要你(前夫)返轉頭就得,我唔會追究。」至前夫離開後,陳形容自己「心已經碎驉v、「根本唔想生存鰫O個世界」。
指馮有風度「令我好舒服」
被問到認識馮永業後,對馮的感覺如何,陳形容馮非常細心、溫柔和有風度,「令到我好舒服」,漸感馮很吸引。至於被問到與馮一起是否比較開心,陳回應:「唔係比較開心,係好開心。」
陳其後談及自己與馮前往澳門的「表白旅程」,形容二人吃飯後「講囍nsweet嚜☆隉A同埋有蠵丳K黻囮@」。陳又指馮晚上6時左右下班後會先到陳家中,見面約半小時後便回家吃晚飯。被問到為何如此遷就馮永業,陳說:「因為我鍾意佢囉,想同佢見多面。」
辯方曾呈上一張酒店單據,顯示陳於2004年4月23至30日,曾入住華盛頓「EMBASSY SUITES HOTEL」,陳承認自己當時遠赴美國華盛頓探訪正公幹的馮,形容該次為「二人第一次去旅行」。
「一定不會叫他離婚」
陳同意被稱為「馮太」時感開心,因「我知冇機會做到馮太」,「知道作為老婆,老公有第三者係好辛苦,所以一開始呢段感情,就話畀自己聽,雖然破壞人]家庭,我一定唔會、唔會叫佢離婚」。陳說畢隨即落淚。
至於涉案雍景臺物業,陳稱「係Wilson(馮永業)話買鵅A佢叫我買」,其後因馮表示有興趣,故將臨時買賣合約的買家資料改填馮,又稱自己已忘記有否就51萬臨時訂金,與馮商討還錢,更指「直程忘記魕O51萬」。案件未完今續。
【案件編號:DCCC76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