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香港大學電機電子工程系前副教授張星煒前年屆滿60歲退休年齡後,不獲港大延長合約,他其後向勞資審裁處興訟,認為校方的決定違反程序和合約。審裁官昨認為相關爭拗相當複雜,應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惟張即表明自己沒資源應付區院的審訊,決定撤回相關訴訟,只保留向港大申索有薪年假和損失。 港大指案件複雜 申轉介區院獲准 港大一方指出,教職員聘書已表明,教職員有延長合約的機會,惟相關事宜不屬合約內容,故不延長張星煒的合約不等於解僱他,形容張只是退休,校方並無違約。 就張投訴負責審批申請的委員會涉程序不公問題,港大回應有既定程序處理,惟當中涉校方的學術評審問題,及複雜的法律觀點,認為應轉介至區域法院處理。張星煒則認為本案不涉複雜議題,故反對港大的申請。 審裁官最終基於案件的複雜性批准港大的申請,惟張即場表明自己沒資源應付區院的審訊,自己當初亦只想討回公義,故決定撤回相關申請,但仍保留向港大申索有薪年假及損失,案件排期於11月7日審訊。 港大其後另申請訟費,但審裁官基於張星煒沒律師代表、只為自己尋求公義等,決定不作訟費命令。 港大教師職員會主席 曾批評李國章 張星煒為港大教師職員會主席,過去曾批評港大校委會主席李國章未依期就港大的策略發展方向完成報告,亦沒履行按時提交大學管治報告的承諾,其後遭李回覆「人蠢冇藥醫(stupidity has no cure)」。 【案件編號:LBTC193/18】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