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新聞撮要
政府2019年4月26日起就改善動物福利的建議展開公眾諮詢,為期約3個月,建議包括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169章),引入公訴罪行的起訴程序,最高罰款200萬元,監禁年期最高10年,又新增「謹慎責任」概念,要求主人和管有人妥善照顧動物,否則可能被控。諮詢文件亦指出,注意到有人因宗教目的而將圈養動物放回野外,建議把將動物放至不合宜環境而令其死亡,列作可被控行為。漁農自然護理署稱整理諮詢意見後會向立法會匯報,再與律政司草擬法例,最快2021年立法年度開始立法。
餵飼流浪動物或須負法律責任
新修例下,長期餵飼流浪動物的義工或被視為動物主人,須遵守「謹慎責任」,一旦疏忽照顧或會被控,而「舖頭貓」及「地盤狗」亦受保障。有義工稱不擔心受修例牽連,但有在店舖養貓10多年的餐廳負責人擔心,經營期間因忙碌難以看顧而以繩綁貓,日後或被指未有謹慎照顧。
漁護署助理署長(檢驗及檢疫)薛漢宗表示,「謹慎責任」適用於私人繁殖場和寄養地方,包括貓狗酒店、舖頭、地盤等場所,警方、海關等協助執法的狗、馬會飼養的馬也受規管,亦包括經常看管動物的漁護署,管有人有責任照顧牠們。他續稱不擔心修例會導致棄養潮。——綜合《明報》報道
◆動物法修例後Q&A(圖)
◆殘酷對待動物的相關投訴宗數及定罪人數*(圖)
◆社會各界迴響
.應設綜合動物法 保障所有種類
「政府原本是提出設立動物福利法,現時卻變成只修訂條例。若全面提升動物福利,香港應該設綜合動物法,同時保障所有不同種類的動物,如寵物、社區動物、表演動物、經濟動物,如豬牛雞等,以及實驗動物。」——立法會議員毛孟靜
須謹慎下清晰定義
「政府須為『謹慎責任』訂立清晰定義,因任何人均無法24小時看管動物,以狗與狗打架受傷為例,若管有人明知兩犬是死敵,仍將牠們放在一起,必然是明知故犯,因管有人應盡力避免牠們打架;然而若兩犬在無先兆下打架,則情G不同。」——「沙律貓狗之家」 負責人陳小姐
憂誤觸法網
「平日忙碌時用繩綁貓,雖然該繩不短,但有些擔心或因未有足夠空間給牠們,被指未有謹慎照顧。」
——養有兩「舖頭貓」、上環科記咖啡餐室 負責人盧先生
■知識增益
泰國犬誤乘船抵港 人道珝懋S爭議
2019年3月一隻泰國小狗疑走失後誤乘貨櫃船抵港,漁農自然護理署帶走後不足一日便人道珝嚏A惹來爭議。立法會議員鄭松泰批評殺狗做法官僚和僵化,建議參考台灣成立「動物保護處」,加強各部門就保護動物的溝通。
漁護署長梁肇輝表示,非法入口或走私動物帶來的風險很高,上述個案的船主表示放棄該狗,亦無提及狗有主人及來歷,加上該狗從瘋狗症嚴重的泰國到港,因而作人道珝應B理;如果狗有主人,會另外處理。
.防止殘酷對待動物修例(圖)
■模擬試題及答題指引
◆資料回應題
(1) 根據資料圖表,指出殘酷對待動物的投訴及定罪數字的模式。
解題
「模式」指數據顯示的規律及現象
答題示意圖
關鍵字:資料圖表、模式(圖)
◆延伸回應題
(2) 參考資料及就你所知,就是次防止殘酷對待動物修例諮詢,指出各持份者的關注點。
解題
「關注點」指所涉持份者關心、憂慮之處,本題持份者可包括政府、動物組織、動物照顧者等
答題示意圖
關鍵字:防止殘酷對待動物修例諮詢、持份者、關注點(圖)
顧問老師:鄧婉君老師
[通通識 第58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