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規則或法律均難以達至完美,有人總喜歡鑽這些「漏洞」來「執便宜」。在電商平台淘寶經營網上服裝店的李先生近日投訴,指一名女顧客早前在其網店訂購18件衣服後,竟利用淘寶的「7天內無理由退貨」規則,穿虒茖レ蝒A旅遊後再要求退貨。事件引起網民熱議,黃姓女事主在網上致歉,惟強調自己從未要求退回所有衣服。 事件源於上月25日,黃女在李先生的網店花了4600多元人民幣,購買18件衣服後,她在同月27日簽單確認收貨;惟至周日(5月5日),黃女突然要求退貨,令李先生大惑不解。李先生接受內地傳媒詢問時表示,黃女以「不喜歡」為由,要求「一件都不留,全部退貨」,但他以「時間已過7天」為由拒絕。惟黃女再度申請退貨,淘寶客服介入後,指7天退貨應由黃女簽單起計算,最終李先生亦接受退貨的決定。然而,李先生心內感到委屈,便通過黃女留下的手機號,加了對方微信,想詢問退貨原因。詎料,李先生打開黃女的朋友圈後,發現黃女竟曾與朋友穿上該些衣服在西藏旅遊。他質疑,黃女聲稱「不喜歡」該些衣服,卻穿上並拍照,顯然是「口不對心」。在苦無對策下,李先生只好在網上發文,並向傳媒投訴。 內地記者事後向黃女查詢時,黃女不耐煩地表示,「衣服肯定都要試穿的呀,你買了衣服你不試穿嗎」,又指部分衣服質量不好,且是她主動要求淘寶客服介入,隨後留下一句「不要什炯ㄟ搷琚v便掛斷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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