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七旬翁疑印傭有汗味,藉詞其胸部不夠結實致容易出汗,涉六度用雙手按摩其胸部約15至30分鐘,更稱若仍有臭汗味就解僱她,令印傭就範,她事隔一個月後報警。老翁否認6項非禮罪,案件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 被告李衡芳(75歲)被控2017年6月16日至20日期間,在美孚新h四期一單位內,六度非禮女子X。X於2017年4月起受聘於被告媳婦,而被告與媳婦住在不同單位,X需照顧兩家人;案發時正值僱主一家外遊,其間被告需往媳婦住所接送X到其住所工作。 印尼籍事主昨在屏風後作供稱,首次案發時,被告早上抵達,兩人獨處一室,被告說她有臭汗味,贈她止汗劑和止汗粉,其後被告以印尼語叫她入房及脫衣,並稱「不用害羞,我當你如女兒般看待」,又要求她原地跳20次。事主遵從指示,赤裸上半身及跳躍。 X續說,被告用手檢查其兩邊腋下及乳房底部有否出汗,並在她身上示範5個按摩乳房方法,每次約一分鐘,更謂按摩後胸部會更加結實及減少排汗。被告又說,若X仍有臭汗味,會要求媳婦解僱她,迫使她就範。被告其後再以相似藉口,五度按摩其乳房,每次約15分鐘。 事主:聽從指示因怕被解僱 裁判官問X,僱主雖要求她聽從被告指示,但相關行為並非工作一部分,為何要言聽計從。X回應稱她經常遭被告兒子責罵,被告曾說若不聽從他的指示,「有什麼事不會幫我」,亦不會阻止兒子責備她,更不會再教她工作;加上她仍拖欠印尼僱傭中介人金錢,不想遭解僱連累家人。聆訊明續。 【案件編號:WKCC4783/2018】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