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籌備10年、建築費近300億元的啟德體育園昨日動土,料2023年建成。特首林鄭月娥在動土禮致辭稱,體育園是本港有史以來於體育基建的最重要投資,有助香港爭取主辦更多國際賽事,冀工程如期及在預算內完成。政府亦罕有主動披露了與營運方的合約內容,當中提到若工程延誤,啟德體育園有限公司須每天付430萬元罰款;政府並將按10類主要績效指標(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s, KPIs)評核其營運表現,涵蓋使用率、草坪狀G等,若持續未達標,或被提早終止20年的營運合約。
昨動土料2023建成
啟德體育園有限公司項目總監John Sharkey表示,體育園內設施以體育活動優先,有信心可達到營運合約內的出席人次要求(見另稿)。
啟德體育園昨日舉行動土禮,特首林鄭月娥、民政事務局長劉江華、新世界發展執行副主席兼啟德體育園有限公司主席鄭志剛,以及多名本港運動員均有出席。林鄭月娥稱,2007年時任發展局長時,啟德發展計劃被列為十大基建,其中體育園是發展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推動體育普及化、精英化和盛事化有重大作用。她續稱,香港大球場、香港體育館(俗稱紅館)和伊利沙伯體育館的設施,已不能滿足大型國際賽事的要求,體育園有助本港爭取主辦更多大型國際賽。她以英文發言時更特別提到,希望建築團隊工程順利,並如期及在預算內完成工程(on time and within budget)。
主場館因草坪狀G拒訂罰50萬
體育園以「設計、興建及營運(DBO)」模式發展,即由政府出資,並交由私營機構按政府要求設計、建造及營運,政府早前已公布由新世界發展及新創建集團成立的啟德體育園有限公司投得合約,公司須向政府支付扣除開支前營運總額的3%,以及一筆17.24億元費用。惟此模式過往曾受議員質疑,認為做法不平等。
民政事務局昨向立法會披露主要合約規定,包括以今年2月1日合約開始日計算,啟德體育園有限公司須在1640天、即54個月內完工,除獲批的延長期外,如有延誤,每天須賠償430萬元。政府又訂定10類主要績效指標,評核營運表現,例如申請租訂主場館時,若因草坪狀G而不合理地被拒訂,營運方每次須罰款50萬元(主場館活動);至於首5個營運年度的體育活動總出席人次,如每年少於60萬,按人頭罰每名25元(部分見圖)。
政府設30人團隊監督巡查 與體育園合設委員會
近年多項政府基建工程出現超支及延期。民政局在文件內提到,內部會成立約30人團隊監督並定期巡查,又與啟德體育園有限公司成立「聯合檢視委員會」,每季度開會討論業務策略和主要營運事宜,體育園的管理團隊亦須向民政局匯報場地租訂情G、投訴、維修保養等,並暫於2022年成立高層次的諮詢委員會,成員來自體育界、娛樂業界、立法會和區議會等。
港腳:改建大球場或有不尊重
民政事務局長劉江華早前稱,由於香港大球場與啟德體育園功能重疊,政府擬於體育園建成當天開始重建大球場;康文署早前文件顯示,重建後座位由約4萬大減至8000至9000個。政府昨未有交代重建大球場細節,港足代表劉學銘出席動土禮後認為,大球場一直是本港足球的標誌基地,改建大球場是將它降格,或有點「不尊重」。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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