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王希哲是內地著名異見人士,曾因鼓吹民主自由而繫獄十數載,1993年出獄。王希哲是文革「四人幫時代」廣州「李一哲大字報」作者之一(「李一哲」即李正天、陳一陽、王希哲三名字中各取一字),大字報提及「保障人民,限制專權」,在內地知識分子圈子廣為流傳。大字報引起中共發文批評,指為惡意攻擊時任領導人毛澤東,並極力鼓吹資產階級的自由民主法制,煽動群眾。王及後被捕入獄,在1978年四人幫倒台後平反獲釋。 「李一哲大字報」作者之一 兩入獄 王希哲翌年參與「民主牆運動」,1981年被捕,罪名包括「反革命煽動罪」等,1993年提前兩年假釋出獄。王出獄後,曾託港區人代鄭耀棠向最高人民法院轉交申訴信,要求平反,繼續追求民主自由。1996年「六四」前夕,他一度在南海縣被警扣留。 1996年,王希哲與已故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共同發表對「國共兩黨」的《雙十宣言》,內容包括希望兩黨就兩岸問題和平談判,以及批評中國共產黨沒履行在奪取政權前標榜的民主,並要求中共尊重各民族的自決權,以解決西藏問題等。劉曉波因宣言在同年10月未經審訊被判勞改3年,王希哲則經香港流亡美國。 王希哲昨日向本報稱,當年見當局拘捕劉曉波,他不想再坐監,於是由廣州逃到汕頭,再坐船偷渡到香港;當時香港準備回歸,港英政府不欲對他作政治庇護,於是他到美國駐港總領事館,再流亡到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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