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中央政府2月底向特首林鄭月娥發公函,要求她就取締香港民族黨一事提交報告;林鄭月娥本周二(16日)提交報告,昨日公開部分內容,形容「香港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報告列出事件背景、過程摘要和相關法律等,強調港府會繼續嚴格按照《基本法》和相關法律,禁止包括港獨在內的「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維護國家安全利益。
消息稱陳浩天不傾向提覆核
民族黨被取締前為該黨召集人的陳浩天,昨日未有回覆查詢。特首會同行政會議2月19日決定駁回就取締民族黨的上訴,該黨可在3個月內就此提出司法覆核,但據了解,該黨法律團隊暫時不傾向提出司法覆核,因預計在政治敏感案件的勝算較低。林鄭月娥昨午出席公開活動後未有回應傳媒提問。
免影響司法程序 只公布主體內容
報告列出自去年5月警方根據《社團條例》建議取締民族黨,至特首會同行政會議今年2月駁回上訴的過程。昨日公開的主體報告長11頁,當中兩頁涉及的兩份附件未有公開,包括保安局長取締決定的全文,以及行會就駁回上訴向民族黨發出的信件副本。港府稱根據律政司意見,為免影響日後可能出現的司法程序,昨只公布報告主體內容。
報告提到,特首會同行政會議同意,民族黨的綱領包括成立「香港共和國」,是明顯違反基本法和一國兩制的憲制秩序,並留意到民族黨不僅止於宣揚理念或言論,亦一直有採取實質行動實現綱領。報告又指民族黨多次公開表明不排除使用武力或呼籲支持者使用武力爭取港獨,民族黨亦曾多次公開宣揚仇視內地人的理念。
稱保安局長考慮謹慎小心全面
結語強調維護國安港應有之責
報告形容保安局長的考慮是「謹慎、小心和全面」,其取締決定不只考慮民族黨某一些言行或主張,而是該黨過去兩年多來的行為、計劃和目的,以及讓它繼續運作帶來的威脅。報告又稱,在小心考慮民族黨的權利和所有證據後,特首會同行政會議認為保安局長基於維護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及保護他人權利和自由的需要,而作出禁止民族黨運作的命令,是有充分理據。
報告結語強調,維護國家安全是香港應有之責,港府對港獨立場十分清晰和明確,港獨不符合香港在基本法下的憲制和法律地位,亦與國家對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相牴觸。
中央2月底公開向特首發出公函,強調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港府的職責,也是香港人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
公民黨黨魁楊岳橋批評,政府報告對民族黨的指控是「以言入罪」,他強調民族黨只是做一般政黨和社團會做的事,包括接受電台節目訪問和派傳單等,政府不同意民族黨理念時便以言入罪,是危險舉動,亦對一國兩制造成很大傷害。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認為,任何分裂國家安全的事情都要消滅於萌芽狀態,現時基本法23條尚未立法,若政府不出手處理港獨問題,香港的國家安全法律漏洞便會更明顯。
他認為民族黨成立政黨已是「最大的行動」,並不止於言論,民族黨發言的目標亦非學術討論,而言論也可作為日後行動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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