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香港回歸前轟動一時的前人民入境事務處長梁銘彥被港英政府飭令退休事件,隨蚢衎22年的立法局(立法會前身)機密文件日前解密,披露更多內情。密檔首度披露,港府官員當年原來曾在立法局閉門作供時提到,梁銘彥與海外洗黑錢集團主腦過從甚密,相識30年,並推薦該主腦的兩名兒子加入一所本地機構,當局雖「不能完全證明」梁知悉主腦背景,但從梁接受警方深入品格審查時的「隱瞞、閃縮」態度,加上說法前後不一,認定其品格有問題,而港府當年決定要求梁即時離職時,亦承認將審查報告結論納入考慮之列。
明報記者 梁智康
公開研訊曾透露 離職與漏報利益有關
港府1996年7月在毫無先兆下,突然公布梁銘彥獲准以「私人理由」主動提出提早退休,惟港府一直拒絕再解釋,引起社會各種揣測。立法局同年9月罕有引用《權力及特權條例》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事件,傳召梁銘彥和多名時任高官作供,梁在公開研訊透露,自己是被時任公務員事務司林煥光以港府不再信任他為由,要求他自行離職,林隨後亦改口承認,指原因是廉署調查顯示梁漏報多項利益。
1997年1月22日,委員會召開第七次會議,時任主席葉國謙在閉門環節閱覽警方對梁銘彥的深入品格審查報告摘要後,在會外向傳媒形容概要內容「震驚」,惟基於保密原則,外界多年來一直無法得知摘要內容。葉國謙昨日向本報承認,當年是對梁作為高級官員,與洗黑錢集團主腦的關係感到震驚,認為是不能接受。
根據最新披露的閉門會議紀錄,時任公務員事務司林煥光當日作供時,引述報告概要指梁存在四大品格缺陷,包括不坦白和迴避(unforthcoming and displayed evasiveness) 、不誠實、有財務異常情G,以及存在利益衝突,其中以首項缺陷篇幅最長。
梁與洗黑錢主腦認識30年
「很有可能」知悉朋友背景
警方在1995年下旬至1996年中為梁銘彥做的審查報告摘要,以及港府官員在其他閉門研訊回應質詢的紀錄中提及,梁銘彥自1967年起認識一名朋友,該人為國際洗黑錢集團的主腦,兩人來往「相當密切」,港府當年以保護調查機制為由,拒絕透露該主腦名稱或兩人之間有何活動,但強調證據顯示梁銘彥「很有可能」知悉該主腦背景。
警方報告:梁迴避問題 隱瞞閃縮
委員在多次閉門研訊談論報告摘要時,聚焦梁是否知悉該主腦背景,梁多番否認,曾形容一對夫婦結婚數十年,妻子也可能不知道丈夫「在外面有外遇二十多三十年」(見另稿)。不過,林煥光作供稱,根據警方調查員與梁會面後撰寫的報告,梁在會面時迴避告知自己是與該人相識,「經過好幾次詢問也不得要領,直至調查員直接提出這位人士和他的認識和關係後,梁先生才承認他認識這位人士」。
林煥光稱,根據警方資料,梁填報一所本地機構的會籍資料時曾提及,與該朋友的其中一名兒子「認識很久,看茈L長大」,但梁在回答警方調查員時,卻指與該朋友已很久沒有來往,直至1970年代後期才再有來往,「這與他給予機構在認識那家庭方面的資料,在事實上有很大的差距」。
負責梁銘彥背景審查的時任警務處副處長曾蔭培當年供稱,有很多資料顯示梁「很有可能」知道該主腦背景,警方雖「不能完全證明」,強調重點不是梁與該人的關係本身,而是梁一直不願意透露與該人的關係,予調查員的印象「非常隱瞞和閃縮」,得出結論是梁的誠信有問題。當年擔任委員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昨日向本報表示,委員會當年一致認同警方判斷。
港府在研訊初期曾多番強調,要求梁即時退休,是基於廉署就其漏報多項利益的調查結果,但時任布政司陳方安生其後在1997年2月21日的閉門研訊承認,港府作出決定時亦有考慮(took into account)警方審查報告。梁銘彥於2008年8月病逝,終年67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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