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資料A
資料來源:〈尊子漫畫〉,《明報》,2018.12.26
◆資料B
近日不少市民到維港兩岸欣賞燈飾,有人上載影片到社交媒體,片中有人疑用無人機在維港兩岸航拍。片段所見,無人機飛行高度與樓高逾400米的國際金融中心(IFC)頂樓平齊,更近距離拍攝長江中心放煙火。其間無人機做出多個高難度動作,如穿越摩天輪及中銀大廈頂部空隙位,更幾乎撞向大廈,要調整角度才順利穿過。
香港無人機航拍會創會人周亦樂形容拍片者的操作「超危險」,稱維港兩岸有不少直升機往來,且拍片者利用航拍機做了不少危險動作,與建築物距離太近,無人機有可能撞到樓宇並墜落人群。但他說,據以往經驗,警方要執法一般要即場拘捕,否則事後較難追蹤到拍片者,若拍片者是旅客就更難執法。
立法會議員譚文豪表示,拍片者至少有6項違規,包括在維港禁飛區放無人機、在夜晚飛行、飛行高度逾90米、在人群上空飛行、太接近建築物及太接近煙火。
民航處回覆稱,任何人不得因鹵莽或疏忽操作無人機而危害他人或財產安全,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兩年。此外,民航處已制定無人機飛行安全指引,如只限白晝,不得在維港一帶及沿岸地區、人多及擠迫地方上空放飛。該處稱按照程序,接獲無人機投訴後會適當跟進,包括向有關人等索取進一步資料、敦促遵從安全規例,若有需要會將投訴個案轉交警方跟進。
資料來源:〈旅客攝 執法難 航拍機禁飛區穿越摩天輪影煙火〉,《明報》,2018.12.26
◆漫畫信息解讀
作答結構:1. 主題句 2. 說畫 3. 解畫
1. 主題句:航拍機在鬧市拍攝難追究。
2. 說畫:漫畫中有一部航拍機在滿是建築物的半空中作勢逃走,旁邊有另一部小型飛機,繫茪@個蒼蠅拍追趕航拍機。
3. 解畫:漫畫意思為航拍機在鬧市拍攝的情G需要取締,但由於執法有困難,所以未有具體成效。
◆聯繫時事議題
Formula E電動方程式錦標賽香港站2016年10月9日舉行賽事期間,有3名男子使用航拍機在活動場地上空飛行,涉嫌違反香港法例448章C《1995年飛航(香港)令》而被捕。
根據香港法例448章C《1995年飛航(香港)令》第48及第91條,訂明任何人不得因鹵莽或疏忽操作無人機而危害他人或財產安全,一經定罪,最高罰款5000元及判監兩年。另外,第3、第7及第100條規定,任何人若在香港操作重量超過7000克(不計燃料)的無人機,均須在操作前向民航處提出申請「飛機登記證」及「飛機適航證」,才可操作。據了解,第100條只豁免私人用途,一旦用於工作上,任何人都要向民航處申請。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任何法例刊憲後,所有香港居民或在香港範圍活動者必須遵守,不能以「不知者不罪」作抗辯理由,另外在賽道附近使用航拍機,的確有潛在危險,所以有可能違法被捕。陸又說,若有人因工作使用航拍機被捕,公司及被捕人要承擔刑事及民事責任,但如果有人沒有得到公司許可而操作航拍機被捕,就要承擔所有責任。
資料來源:〈3男涉Formula E操控航拍機被捕 律師:私人用毋須申請 惟涉潛在危險可違法〉,《明報》,2016.10.10
■模擬試題及答題指引
1. 航拍機的使用如何帶來不同的價值衝突?
參考論點
拍攝珍貴影像 vs. 公眾安全:
航拍機使用者認為使用航拍機能以更全面和更精彩的角度,去捕捉一些珍貴鏡頭,如煙花匯演、七一遊行等。政府則考慮若航拍機發生意外,如從高處墜下等,有可能影響市民生命安危。
自由 vs. 私隱:
航拍機使用者認為航拍機是一種拍攝工具,運用該工具拍攝是其攝影或藝術自由。但一般市民認為航拍機有可能攝下他們在家的情G,會干犯他們的私隱。
2. 政府在監管航拍機的使用上,會出現什麼困難?
參考論點
細則容易帶來爭議:
監管細節如應在什麼地方才可使用航拍機、航拍機可以升至多高、能否進行較複雜的操作等,都會引起很多不同看法和爭議,令監管的細則難以定案。
執法困難:
即使執法者在空中發現航拍機,但要發現操作者並不容易,因為操作的距離可以很遠,導致即使有法例也難以執法。
文:保良局姚連生中學通識科主任 劉俊偉
[通通識 第56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