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據統計,萬錦市、旺市和烈治文山市在去年總共發生了1,141宗入屋盜竊的案件,而在2013年至2017年期間,在上述3個社區發生的入屋盜竊案總計達5,295宗。 對此,約克區警隊盜竊罪案調查組的前任主管Don Cardwell指出,入屋盜竊罪案的數量居高不下的原因在於犯罪分子受到的刑罰太輕微,通常只有3個月的監禁。這些犯罪分子出獄後,很快又犯案。 投身警隊31年的Cardwell指出,當警方花費數以萬元的經費和人力來調查這類罪案,包括使用監控攝錄機和高科技設備以及專門的調查技能,罪犯的平均刑期是3個月。 Cardwell又說,一旦他們獲釋,這些犯罪分子通常是專業和老練的入屋盜竊專家,將重返街道並準備再度作案。 這些通常來自哥倫比亞和智利等國家,來加拿大的目的就是作案。 他還指出,儘管入屋盜竊的最高刑罰是10年監禁,但他本人從未見過有罪犯被判處超過2年的監禁。比較典型的刑期是不足1年的監禁,通常是監禁3個月。 他說,儘管入屋盜竊對社區產生負面的影響,但法庭通常將該類罪案視為輕微的財產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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