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加拿大最高法院上星期五開始審理一宗上訴案。案件中﹐3名多倫多警察未經許可進入一間廉租屋的後院﹐發現一名亞裔男子持有槍支和可卡因。上訴方稱﹐警方應該尊重貧困社區中少數族裔的隱私權。 案發於2012年的春天。亞裔人士Tom Le﹐和4個黑人青年﹐在一間鎮屋的院子中閑談。3名警察走了進來﹐並向他們提問。警察說﹐他們是在追尋2個危險的人。他們覺得這些年輕人可能是擅自進入院子的﹐要看年輕人的身分證件。警察還要其中一人將雙手放在自己的身體前。 Tom Le當時帶茪@個包。當警察要看包裡裝了什麼時﹐他發足狂奔。警察拘捕了他﹐從他身上發現一支上膛的槍和可卡因。經過法院審理﹐他攜槍和毒品的罪名成立。他上訴到安省上訴法院。上訴法院以2比1的比數﹐決定原審判決無誤。 上訴法院稱﹐雖然就法律而言﹐警察無權進入院子。但是Tom Le作為一個客人也沒有「隱私方面的合理期待」﹐所以他的權利並沒有遭到侵犯。他於是上訴到加拿大最高法院。 Tom Le的律師﹐和一些參與上訴的機構組織﹐都認為本案涉及到警察對待少數族裔的態度。而作為原訴方的安省司法廳則認為﹐警方的作為是為了保護社區。 穆斯林加拿大律師協會的代表麥紮(Faisal Mirza)向最高法院法官表示﹐「我們希望你們觀察一個更廣闊的畫面。」「許多無辜的人們﹐居住在困苦的社區。他們覺得他們沒有辦法對當局說﹐我們打算走開﹐不要來煩我。」但是﹐安省司法廳則有不同的看法﹐「警察每天都因為無數的理由﹐都到加拿大人的家中﹐向他們提問。」這是一種正常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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