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逃亡美國的內地富商郭文貴旗下的北京政泉公司,昨日被遼寧大連市中級法院以「強迫交易罪」罰款600億元(人民幣,下同),這是中共建政以來最高金額的法庭罰款判決。郭手下5名公司高管分別被裁定「強迫交易」和「挪用資金」罪名成立,被判緩刑,他們都表明不會上訴。
創法庭罰款紀錄 5被告不上訴
大連中院昨在官網通報案件的一審宣判結果。法庭查明,2008至2014年,郭文貴為進入金融證券領域,決定以政泉的名義收購中國民族證券公司的股權以實現控股,為排除收購過程中可能遇到的障礙,郭向時任國家安全部副部長馬建「求助」。
收購擴股 「求助」副國安部長
郭文貴指使時任政泉投資顧問郭漢橋和時任民族證券董事長趙大建負責收購事宜。在收購及增資擴股的過程中,郭文貴經與馬建共謀,由馬建以國安部發函或派員的方式干預(見表),郭還指派郭漢橋、趙大建直接向有關單位和個人施壓,威脅、排擠競爭對手,最終政泉成功對民族證券控股。截至2015年8月10日案發,政泉透過強迫交易行為非法獲利約119億元。
馬建2015年初受查,去年被控受賄罪,案件尚無裁決。
除政泉被罰款600億元外,郭漢橋和趙大建亦被裁定「強迫交易」罪名成立,趙另有一項「挪用資金」罪成,兩人分別被判監2年半、緩刑3年和判監3年、緩刑4年,被罰款30萬元和25萬元。上述的「挪用資金」指控涉及郭文貴2014年9月授意他人利用民族證券這一平台籌集資金,以緩解郭旗下北京盤古氏公司、政泉等公司的資金緊張情G。
挪用資金助盤古氏紓財困
時任民族證券副總裁單蔚良設計出以同業存款形式轉移資金的方案,並聯繫具體操作的恆豐銀行,隨後在未經民族證券股東會、董事會研究同意的情G下,趙大建簽章確認同業存款協議、委託定向投資業務合作總協議及付款指令;時任民族證券財務總監楊英負責籌集資金、內部審批及對外轉款;時任盤古氏常務副總經理呂濤受郭文貴指使,負責尋找符合條件且可控的公司作為貸款主體。
同年9月至12月,他們分7筆款項將民族證券20.5億元自有資金先轉移到四川信託公司,再透過另外4間公司與四川信託以簽署單一信託貸款合同的方式將資金轉出,郭文貴安排將其中19.5億元轉移到盤古氏和其實際控制的鄭州裕達國際貿易公司、鄭州裕達國貿酒店等,用於還款、還貸及其他經營活動。截至去年2月,民族證券只收到約4億元還款。
單蔚良、楊英、呂濤均以「挪用資金罪」被判緩刑,他們和郭漢橋、趙大建被法庭認定受郭文貴指使實施犯罪行為,均屬從犯,且如實供述、認罪悔罪,因此獲輕刑。5名被告昨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稱其訴訟權利獲充分保障,在最後陳述中對辦案機關依法文明辦案表示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