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北部地區翁姓女子去年騎機車,撞上闖紅燈穿越斑馬線的黃姓男子,2天後黃男不治,翁女也在4天後撒手人寰。翁女父親認為黃男闖紅燈,造成女兒身亡,向黃男子女求償545萬元,法官判黃的子女要賠償229萬元。 據判決書,翁女去年7 月23日晚間8 時,騎機車行至桃園長壽路與振興路交岔路口,遇到違規闖紅燈的過馬路的黃姓男子,導致翁女閃避不及撞上,2人均倒地送醫。25日黃男因頭部外傷死亡,翁女也因顱內出血,27日身亡。翁女父親以殯葬費用、女兒就學貸款,及女兒扶養費等,向黃男子女求償545 萬元。 法官審理時,黃男家屬得知翁家提出損害賠償請求,急忙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但因超過法定期限被駁回。黃男家屬均未出庭,也沒有提出答辯狀主張權益。目擊者李姓騎士出庭作證,證稱當時騎車在振興路與長壽路口停等紅燈,見號誌燈轉綠便起步前行,突然見到有一個行人闖紅燈橫越馬路,他差點撞上,旁邊女騎士則閃避不及撞上。 法官根據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認定黃男闖紅燈雖是肇事主因,但翁女行經人行穿越道時未減速,沒注意車前狀況,也有肇事責任,雙方得各負一半責任,判黃男子女在遺產部分要賠償翁女父親229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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