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從10月1日起,內地納稅人將實行新的稅率表,個人薪俸稅免稅額從月入3500元提高到5000元(人民幣,下同)。原本外界擔心,在內地居住超過半年的港澳台人士可能會墮入稅網。不過財政部官員稱,會考慮繼續對港澳台在內的境外人士作出優惠安排。有專家認為,未來在內地的港澳台人士如要避免海外所得課稅,很可能「每5年中,其中一年就要離開半年」,避稅難度比現在要大。
全國人大常委會8月31日通過 《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提高個人薪俸稅免稅額至每月5000元 ,同時明確,任何人不論在內地生活或工作超過183日,在境內或境外所得包括存款利息、股息及出租出售物業等收入,需在內地繳納個人所得稅。新的稅率表從10月1日起實行。
境外所得「境內支付」部分方需納稅
財政部負責人9月30日在官網表示,現行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對境外人士納稅有特殊優惠規定,在中國境內無住所、但是居住一年以上5年以下的個人,其來源於中國境外的所得,可以「只就由中國境內單位或者個人支付的部分」繳納個人所得稅。境外支付的部分不需要在中國境內繳納個人所得稅。為保持政策穩定性,下一步在落實新個人所得稅法時,將考慮繼續對境外人士包括港澳台人士作出優惠安排。
中央社引述漢邦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李仁祥對此解讀說,就「境外所得境內支付的部分」課稅的情G比較少,殺傷力不大;大家在意的還是「境外所得境外支付的部分要課稅」的部分。他說,財政部的這份回應雖然沒有細節,但以不違背《個人所得稅法》這個母法的原則來看,應該仍會認定課稅年度住滿183天就有機會成為納稅人,然後在這個基礎上,實行「5年例外優惠」。也就是說,將來即使有優惠安排,也不會和現行規定一模一樣。
目前港澳台人士為合理避稅,按照稅法規定會在5年內選擇一次離境超過30天,或是其中一年內累計離境超過90天,這樣就可以重新計算連續居住的期間。李仁祥認為,未來他們為避免海外所得課稅,很可能是「在大陸的每5年中,其中一年就要離開半年」,避稅難度比現在要大。
台商歡迎 指賺錢首要繳稅次要
上海台協常務副會長胡興中則對大陸財政部「考慮繼續對港澳台人士作出優惠安排」的答覆表示歡迎,他指台商每一年都向大陸政府爭取稅賦優惠。他認為,大陸財政部說會「考慮」的做法,應該就是會實行。但他也說,如今在大陸要想更多的是「如何賺錢」,有賺錢才需要想「如何繳稅」的問題。
新華社引述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減稅政策效應顯現需要一定的時間,現時正在研究更大規模的減稅、更加明顯的降費措施,而後幾個月財政收入增速將在低位徘徊,但預計全年收入能夠完成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