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網信辦、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交通運輸委昨日下午聯合約談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稱滴滴公司)相關負責人,責令滴滴平台於9月底前完成相關整改工作,以保障乘客合法權益。 另據滴滴平台向政府監管平台傳輸的網約車數據顯示(順風車數據未傳),平台內仍有近5,000名司機、近2,000名車輛未取得營運證件。 約談會上,各單位通報了滴滴公司安全生產及經營管理存在的問題情況。滴滴公司未按照規定向政府部門傳輸報備順風車數據,也未配合公安部門做好司機背景核查工作。根據滴滴平台向政府監管平台傳輸的網約車數據顯示,平台內仍有近5,000名司機、近2,000名車輛未取得營運證件。尤其是順風車業務,已出現多宗影響惡劣的安全及營運服務事件,暴露其公司管理存在缺陷與漏洞。 依據《安全生產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深圳市交委責令滴滴平台於9月底前完成4項整改工作,包括:嚴格依法依規運營,即日起堅決清理平台內不合規的車輛、人員,禁止平台向未取得許可的車輛及人員派單;立即停止在深圳的順風車業務,杜絕違規開展網約車經營業務;堵塞安全管理漏洞,徹底解決平台上時有發生的虛假註冊等軟件問題,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在深圳不得妨礙市場公平競爭,以低於成本的價格運營擾亂正常市場秩序;建立與完善信息員及駕駛員誠信管理制度。 據介紹,深圳市交委今年已先後對滴滴出行等8家網約車平台經營企業作出處罰,共查處網約車違法經營案件2,106宗,共罰款269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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