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資深大律師胡漢清(圖)指《蘋果日報》今年3月刊登一篇題為「傳建制資深大狀申禁令阻區諾軒宣誓就職」的文章內容不實並構成誹謗,令他人認為他是親建制陣營的法律代理。胡稱從無任何人接觸他草擬相關法律文件,日前入稟高等法院要求頒令《蘋果日報》移除該篇報道、刊登糾正文章及道歉啟事,並要求賠償。 蘋果﹕報道只寫「有傳」 原訴胡漢清由資深大律師清洪及大律師鄧皓明代表;被告為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回覆查詢時指出,當日亦有其他報章刊登類近報道,難明為何胡僅針對其興訟,強調報道只提到「有傳」,理應不構成誹謗。該報總編輯羅偉光接受傳媒查詢時稱,相信不少法律界以至社會人士均會認為,能獲親建制陣營委任為法律代表屬光榮,更是反映其法律專業獲肯定及尊重。 根據入稟狀,原訴稱其在公共領域中是首屈一指的大律師,傳媒過往常就港獨、國歌法及一地兩檢等議題向他查詢專業意見;而被告在政治取態上明顯屬親民主,往往與原訴論點南轅北轍。原訴指出,被告自特區政府成立後出版無數文章針對其家人,去年更曾針對其法律分析,刊登多篇帶誹謗及侮辱的文章。至於今年3月12日刊登的涉案文章,原訴指內容不正確,他從無茪滽騔壎籉颽袺鰝k律文件。 胡否認草擬文件申禁令阻區諾軒宣誓 原訴續稱,他於文章刊登翌日出席人大會議,被大批記者詢問他有關事宜,甚至連政圈及法律界一些地位崇高的人,亦稱他身為資深大律師,理應知道這樣申請禁制令是無希望及欠缺理據,質疑其專業判斷和能力。原訴認為有關報道令其專業聲譽蒙受損失和破壞,亦令他受到公眾厭惡、鄙視和嘲笑,故興訟索償。 【入稟編號:HCA19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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