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滬深交易所昨日表示把同股不同權公司、港第一上市外國公司及合訂證券3類股份一併拒之港股通交易範圍門外,不過香港投資者學會主席譚紹興認為,滬深交易所的目標顯然是針對同股不同權公司,特別是原定在23日起可進入港股通交易的小米(1810)。 分析﹕目標針對同股不同權公司 事實上,今年初內地與香港的監管機構仍熱烈討論是否容許同股不同權公司上市,但僅僅一、兩個月之間,內地風口已有所改變。上月小米突然煞停中國預託證券(CDR)上市計劃,至近日市傳有意發行CDR的公司已經暫停申請。消息指上月中證監會議上質疑這些公司估值太高,加上A股急跌,市場認為監管當局收緊CDR發行,以免投資者沽出現有股票,將資金轉到獨角獸。譚紹興表示,內地暫緩CDR發行,同股不同權公司轉移選擇到香港上市,若內地投資者可通過港股通買賣,會使內地監管形同虛設。 銀河證券業務發展董事羅尚沛則認為,內地監管當局不希望有新政策令資金由A股轉移至其他市場,若內地投資者選擇沽出A股轉移至新經濟股小米,或會加劇A股下跌。 儘管內地交易所有此決定,港交所(0388)昨晚仍致力維護同股不同權公司,發言人回應表示,同股不同權公司應該盡早納入互聯互通,因為現時只有市值達400億元以上的公司才能上市,門檻高於現有74%的港股通標的市值,反映港交所已有全新規則和具有針對性的投資者保護措施。此外,港股通已對內地個人投資者設立了不低於50萬元的准入門檻,他們在風險可控、監管互助的框架下投資在港上市的新經濟公司,新經濟公司已經成為中國經濟轉型發展的新動力,應該盡快滿足更多這類公司到兩地資本市場融資的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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