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行政會議前成員兼前商交所主席張震遠,涉嫌串謀商交所時任財務總監蔡達英詐騙證監會,並誘使財務公司交出3000萬元款項,案件昨在區域法院提訊。張震遠的代表大律師表示,張正在申請法援,要求押後6星期以待法援審批結果,案件將於8月21日再訊。 同案另一被告擬認罪 蔡達英昨確認將承認串謀詐騙罪,將於11月6日答辯,其大律師表示已準備好求情的書面陳辭呈交法庭。 控罪指出,張震遠(59歲)和蔡達英(48歲)涉於2012年5月至2013年5月串謀詐騙證監會,即不誠實地向證監會隱瞞,或沒有向證監會披露,關於商交所財務狀G的重要資料,因而導致證監會沒有就給予商交所在香港提供自動化交易服務撤回認可。張震遠另被控的欺詐罪則指出,他於2013年4月12日至2013年4月17日期間,在香港藉作欺騙(即向吳海璇虛假地表示,新效控股有限公司的整體持股,並未質押予任何其他人或實體作為抵押品),並意圖詐騙佳富達財務有限公司總額3000萬元款項。 【案件編號︰DCCC7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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