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國家海洋督察組去年11至12月對廣東省展開填海專項和例行督察,督察顯示廣州、深圳等市填海成陸地後空置情況嚴重。督察組敦促廣東省政府在30個工作天內,報送至自然資源部,並在6個月內報送整改情況。 督察指出,廣東省實際填海而成的陸地逾1.4萬公頃,空置2429公頃土地,空置率有17.32%。其中廣州市龍穴島2014年已填海成陸416公頃,但至今仍有290公頃空置,空置率達68.7%;深圳市大鏟灣港區項目2007年完成填海,逾436公頃陸域長達10年沒有項目落地,一直閒置至今。 督查又指,深圳及珠海市超越審批權限,違規將圍堰、暗渠等8宗改變海域屬性的非透水建築物或永久性用海作為臨時用海審批;故意將項目拆分為單宗不超過50公頃的項目,以圖透過省政府而非國務院審批。 同時,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問題亦見突出,廣東省合法審批的入海排污口僅125個,展開監測的75個入海排污口中,26個連績5年超標排放,部分重點排污口鄰近海域水質更常年超標,顯示海洋防災減災工作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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