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屯門興德學校早前被揭有「影子學生」及管理問題,該校前助理張錦輝被指遭取消註冊教員資格後,未獲教育局許可而仍在校內工作10天,案件昨續審。學校自去年2月醜聞被爆出後,教師透露校務處自此變得非常神秘,部分教師無法隨意出入校務處,「好似犯(人)咁」,也被禁止查看辦公桌上文件,校務處內另有告示警告任何人錄影或錄音前必須先知會職員。 被告幫校長寫警告信 被告張錦輝(43歲)早前否認10項「未經准許而逗留在學校內」罪。興德學校訓導主任宋卓範供稱,據他了解,被告職責為處理文件,協助操普通話家長填寫新生入學表格。宋憶述,被告曾幫前校長陳章萍撰寫發予全校教師的警告信。 興德學校教師林潮煥供稱,被告於2016年7月受聘後,陳章萍告知各教師,被告負責管理校務處,在2017年4月11日以前,被告如常每天在校務處工作。被問到被告真正職責,林表示不清楚,又稱「校務處好神秘」,自2017年2月25日後便不可隨意進入,當他一踏進校務處,職員便會截停他說:「林sir,你有咩事呀,你企鰜蚰,唔好郁住。」林指有部分教師可隨意進入校務處,但他則「好似犯(人)咁」。 指示牌警告錄影須知會職員 林又憶述,校務處職員又禁止他查看校務處辦公桌上的文件,校務處內更有指示牌警告任何人若要錄影或錄音,必須事先知會職員。控方再問林,為何在2月25日後才出現相關情G,林表示︰「睇報紙都知啦。」 教育局高級專業發展主任李煥兒供稱,局方於2017年2月15日已去信被告通知取消其教員資格,被告未有就局方決定提上訴或司法覆核,亦沒有申請書面准許進入或逗留興德學校內,局方只收到被告稱遺失註冊教員證書的通知。 【案件編號︰TMCC253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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