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天水圍一中學的男訓導教師,被指於去年初對校內女生「攬腰」及摸臀,更在視像通話中向女學生露下體,他原被控兩項猥褻侵犯及一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暫委裁判官昨裁定他罪名不成立,表示事主X非誠實可靠證人,但嚴厲斥責男教師為人師表,卻行為低劣,若以道德標準入罪必裁定他罪成,但法庭並非用作處罰道德不足的人,提醒男教師脫罪後好自為之。 發情慾短訊 趁妻外出邀回家 暫委裁判官認為,控方雖提供若干對話截圖,顯示男教師曾對女學生X做出超越師生關係的行為,例如被告趁妻子外出便邀X回家,又向X發送「返香港同你搞洁v等情慾短訊,直斥男教師離譜及不雅,但仍未能直接證明男教師曾干犯控罪。暫委裁判官認為,本案重點在於女學生X的證供,但X並非誠實可靠,例如在非禮事件發生後,X曾稱男教師非常惡心,但X仍在聖誕聯歡會上與男教師狀甚親暱地合照,又接受男教師所贈禮物,甚至再親手弄蛋糕送給被告等。暫委裁判官又重申,男教師的行為百分百肯定是低劣和不當,惟法庭不採納X的證供,亦不能因男教師不道德而將他入罪,雖然被告於今次事件脫罪,但勸喻他「日後好自為之」,別重蹈覆轍。 官指事主非誠實可靠證人 控方原指稱男教師於2016年12月和2017年3至4月,曾一次在校務處趁二人獨處時,突然從後攬女學生X的腰;第二次趁X在醫療室休息時,突然內進及摸她臀部數秒。去年農曆年假時,男教師與身處內地的X視像通話,向X展示自己下體勃起,又示意X在鏡頭前脫衣。X其後將她與男教師的對話紀錄截圖交予班主任,揭發事件。 【案件編號:WKCC60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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