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近日,盲人歌手周雲蓬在中國銀行深圳沙河支行辦理借記卡,銀行工作人員以其「沒有民事行為能力」拒絕辦理。對於這個理由,周雲蓬無法理解,他表示,銀行應該想辦法讓無障礙通道更好,而不是要求監護人陪伴。中國銀行深圳分行工作人員表示,因業務員自身專業能力不足,不僅未能提供快捷的業務辦理,還對周雲蓬造成情感傷害,已經向其致歉請求諒解。
《新京報》報道,周雲蓬昨日告訴記者,他因工作需要想辦一張深圳本地的銀行卡,26日在經紀人的陪同下到中國銀行深圳沙河支行。在辦理過程中,工作人員先詢問他「是否一點兒也看不見」,得到肯定回答後,該工作人員叫來了「級別高一點的員工」,又詢問了同樣的問題。
確認周雲蓬不能視物後,工作人員拒絕為其辦理借記卡,稱「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辦理」,並拒絕其拍照。
「我先說明了之前已辦理過中國銀行以及其他銀行的卡,也有陪同人員可以給我閱讀相關條例,兩個人都帶了身分證,但工作人員仍稱根據規定不能辦理。」隨後周雲蓬去其他銀行,順利辦理了業務。
周雲蓬稱,此次事件後,很多盲人朋友都表示在不同銀行遇到過相同的事,他表示不理解,「不能因為過馬路有危險,就不讓我們自己過了,銀行應該考慮怎麼樣讓無障礙通道變得更好,而不是要求監護人陪伴。」
26日晚上9時許,周雲蓬發布微博說明情況,並公布該櫃員工號,要求中國銀行對於此事作出回應。
27日晚上8時,中國銀行深圳分行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經調查確有此事,已與周雲蓬取得聯繫,得到其諒解。周雲蓬也通過微博確認已收到道歉。
該工作人員表示,出現上述情況主要是因為工作人員個人專業水平不足,對相關業務理解產生偏差,導致沒有提供快捷的業務辦理,同時還對周雲蓬造成情感傷害,「我們非常抱歉,一定會吸取教訓,提供更好的服務體驗。」
該工作人員還稱,銀行對於殘障人士其實有優先通道,在服務過程中,若對方不是本人或沒有陪同人員,都會做好協助工作,例如引導、陪同等,「我們絕對是一視同仁的,不存在歧視的因素。」
而針對此事,有律師表示,民法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只包括「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不包括盲聾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