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回收場非法處置 檢20噸電子毒廢物
【明報專訊】環境保護署在上星期一個跨部門執法行動中,揭發新界北區和元朗4個回收場涉嫌非法處置有害電子廢物,檢獲約20噸廢印刷電路板、廢鉛酸電池和廢充電電池,估計出口市值約200萬元。署方現正調查涉案的相關人等和蒐集證據,準備提出檢控。
出口市值200萬
環保署發言人昨日表示,署方執法人員聯同消防處、地政總署和規劃署在上星期一連兩日採取名為「晴天行動」的聯合執法行動,突擊巡查新界北區和元朗新田多個露天廢物回收場,檢視回收場在污染管制、消防安全、土地使用等方面是否符合法例或土地契約的要求。
涉違土地用途 違契建築
環保署發現4個分別位於北區坪輋、文錦渡及元朗新田的露天廢物回收場,涉嫌非法收集、儲存、處置大批有害電子廢物。規劃署亦正調查相關回收場有否違反土地規劃方面的管制。此外,地政總署亦在3個回收場中發現涉嫌違契構築物,將採取適當的執行契約條款行動。
環保署發言人強調,廢印刷電路板、廢液晶屏和廢舊陰極射線顯像管等有害電子廢物,含有多種重金屬和其他有毒化學物質,屬於化學廢物,受現行化學廢物處置法例規管。發言人提醒回收場營運商要遵守相關化學廢物管制法例,任何人違反法例規定,首次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20萬元和監禁6個月;其後再被定罪,可處罰款50萬元和監禁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