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入加籍滬人發通知
限3日取消上海戶口
公安局突宣佈移民身分暫可保户籍
【明報專訊】上海市公安局昨突然宣佈:「現階段上海公安機關對出國定居人員不註銷戶口。」
放諸加拿大,即擁有上海戶囗的加國移民,若未入籍加國的,現時不須註銷戶口。
但另一方面,已有入籍加拿大的上海居民接到通知書,表示他們的上海居民戶口會被註銷。
這消息昨天來自上海市公安局官方微博警民直通車的公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有關精神,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實施細則》和公安部有關規定,市公安局制定了《規定》第四十六條(關於出國定居和加入外國國籍人員註銷戶口的規定,自2005年以來的《規定》皆有表述)。鑑於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的實施細則尚未制定,關於「出國定居」的法定內涵尚不明確具體,因此,現階段上海公安機關對出國定居人員不註銷戶口。」
公安部亦指出:「中國方面的3月13日上海市公安局發布了《上海市常住戶口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近段時間來,大家對《規定》十分關註,參與度很高,比如,有的對《規定》如何有效實施提了很好的意見建議,有的對《規定》中一些條文如何理解表達了疑問。這是中國法治進步的體現,也是大家對公安工作的支持。通過梳理,大家關註的主要問題包括﹕房屋交易後上家戶口拒不遷出,權利人向派出所提出申請時需要提供什麽材料;派出所對社區公共戶口人員簽發個人戶口卡,個人戶口卡有何用途等。大家還關註《規定》第四十六條的規定,有的人有疑問,對出國定居的人員,派出所會強制註銷其戶口嗎?」
對於上海市公安局透過官方微博突然公佈「現階段上海公安機關對出國定居人員不註銷戶口」﹐經常往返中加兩國的新移民宋先生表示﹕「我認為這可能是上海市公安局意識到先前出台的政策太草率﹐在傾聽了社會各界人士意見後很快進行了修正。本來嗎﹐取消我們這些沒有入加籍人士的戶口顯然既不符合法理﹐也沒有人情。像我情況﹐因為父母健在、我還有幾年就到退休年齡﹐如果把我的戶口註銷了﹐不僅每年回國看望父母不方便﹐而且無法處理國內的事務﹐比如我繳納養老金的年限還差2年﹐如果把我戶口註銷了﹐我怎麼續交這2年的養老保險。如果不能續交﹐那麼我以前交納的養老保險金不等於白交了嗎﹖」
北京協會會長楊寶鳳談到﹕「我是通過各種媒體消息看到了有關上海市註銷出國定居人員戶口的規定。不管這些消息報道是否完全屬實﹐我認為﹐如果你註銷入籍(加拿大籍)海外華人的戶口是合理的﹐但如果註銷那些沒入籍人士的戶口﹐那就不合理了。」
另一方面,有人在網上發出一張上海公安局江寧路派出所張貼的兩張「通知書」,兩張通知書內容相同,受信人是一名已入籍加拿大的原上海居民,另一張的受信人是已移民澳洲的上海居民。
「通知書」寫著:「經過核實,你已加入加拿大國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規定,你已自動喪失中國國籍並自動失去本市戶籍。請你在收到本通知書之日起3日內,持《居民戶口薄》來我所注銷戶口,並上繳你本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証》,逾期未來處理的,我所將直接注銷你的戶口。」下署「江寧路派出所 2018年3月9日」,也就是上海公安局3月8日發出取消出國定居居民戶口的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