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新聞撮要
政府2018年初完成市區植樹研究,發現路邊樹木有各種問題,包括樹種過分單一、所選樹種未能配合環境等,以致要耗用額外資源保養樹木,樹木更有倒塌風險,威脅途人安全。發展局表示,會根據結果研究制訂香港街道植樹指引,以「植樹有方,因地制宜」為原則,提供本地較少栽種但適合於街道種植的樹種,並因應街道環境、樹木耐污染能力等因素選擇樹種,首批上榜名單約有80種,包括日本楓樹、彩虹雨樹、琴樹榕及假柿樹等。
發展局:豐富植物群助抗病蟲害
發展局過去有就路邊樹木管理制訂修剪和護理等指引,但為路邊樹木品種制訂名單屬首次。局方發言人表示,繁盛生長的園境植被是保障樹木健康和公眾安全的最有效預防策略之一,研究制訂植樹指引的目的是為配合策略性街道樹木種植及城市林務管理工作,提供本地較少栽種但適合種植的樹種。
發言人解釋,豐富多樣的植物群更能抵禦病蟲害,防止樹木大量枯萎或過早衰退,故日後部門在選擇樹種時,在考慮該場地的特有條件及相關持份者的意見後,也可參考新指引。發言人又指,研究會將香港各類的街道園境佈局按道路等級、綠化帶位置、大小和街道環境分類,然後就不同街道類型建議合適的樹種作參考。
政府消息稱,發展局2008年曾委託港大地理系講座教授詹志勇研究,當時已發現市區樹木品種過於單一,路邊數以十萬計的樹木中,73%是外來品種,餘下27%是本地品種;而所有路邊樹木中,九成是小型樹木,餘下一成是大樹。局方最近委託顧問再調查,發現市區路邊樹木共有554個品種,但首20種常見樹種如細葉榕、洋紫荊、白千層和血桐等的數量已佔去49%。
稱部分品種不合環境 常見樹根迫爆地磚
消息人士指,調查結果顯示本港過去植樹缺乏全盤規劃,太集中部分品種,「種來種去都是十多廿種樹」,部分與周圍環境不協調,如在狹窄行人路旁種植細葉榕,以致不時出現樹根迫爆地磚;種錯樹亦會令樹木對抗病蟲害能力下降,近年俗稱「樹癌」的褐根病快速在市區樹木間傳播就是例證,當中逾30棵古樹已遭移除,大部分更是樹齡數十年的細葉榕。
發展局表示,為選擇合適的樹木,要考慮樹木屬性是否配合環境及設計目標,當局日後在路邊栽種新樹時,將盡量揀選符合新指引的樹木品種,逐步取代現有的常見品種。根據顧問說法,當局今後引入樹種時會考慮以下兩種屬性:
1. 基本屬性:即樹木在城市街道環境生存和維持生理功能的基本能力,例如對病蟲害的抵抗力、木質強韌度等
2. 價值屬性:即樹種對生態、城市街道或其他方面的價值,例如大小、生態價值、提供遮蔭的程度、耐污染能力等
顧問報告又建議,落實新指引後建立大型資料庫,包括路邊所有樹木的基本資料,長遠可加入樹種特性、樹木成熟周期及維護需求,以及適合種植該種樹木的街道等。
——綜合《明報》報道
■知識增益
8部門管理 樹木辦統籌
現時樹木管理政策由發展局於2010年3月成立的樹木管理辦事處統籌,其職能包括加強管理樹木風險、優化樹木投訴處理機制和緊急應變安排,以及加強公眾教育和社區參與等。樹木護養則採用「綜合管理方式」,即負責管理樹木所在的土地或設施的部門,同時負責護養土地及設施範圍內的樹木。現有8個政府部門一同管理政府土地上的樹木,2014年的審計報告指出,護樹責任不時現分歧,難分路旁樹木的護養責任誰屬。
◆街道植樹
■模擬試題及答題指引
◆資料回應題
1. 根據資料,指出及說明現時港府植樹工作的兩個問題。
參考答案
◇樹種單一:
根據發展局早前委託顧問調查,市區路邊樹木有554個品種,但首20種常見樹種如細葉榕、洋紫荊、白千層和血桐等的數量已佔去49%,反映植樹工作太集中部分品種
◇植樹選址不當:
部分所種植的樹種與周圍環境不協調,如在狹窄行人路旁種植細葉榕,以致不時出現樹根迫爆地磚;種錯樹亦令樹木對抗病蟲害能力下降,如導致近年俗稱「樹癌」的褐根病快速在市區樹木間傳播
◆延伸回應題
2. 有人認為「成立新部門處理樹木護養工作,比分散由不同部門處理更為理想」,你同意嗎?
解題
.宜先簡單說明現時樹木護養工作是採用「綜合管理方式」,即負責管理樹木所在的土地或設施的部門,同時負責護養土地及設施範圍內的樹木,參與管理政府土地上的樹木的政府部門共有8個
.題目為比較題,應先找出兩個方案,即把「成立新部門處理樹木護養工作」和「分散由不同部門處理樹木護養工作」的可比較項目,如資源運用、護樹責任、成本效益及護養工作的彈性等
參考答案
◇同意
資源運用更有效:由不同部門護養樹木,易因各部門的處理手法有別,導致用於護養的資源變得相對分散和不均,無法切合所有樹木的需要,如根據資料,護養20萬棵樹的建築署僅有5名護養人員,反而護養3.8萬棵樹的漁護署卻有87名護養人員。成立新部門處理護養工作能先集中資源,再妥善分配,令所有樹木均得到適當護養,更有效地運用資源
護樹責任更清晰:由於各部門職權範圍偶有重疊,把樹木護養工作分散由不同部門處理,易令護樹責任含糊,發現樹木出現問題時亦未必能即時決定該聯絡的部門,如根據資料,2014年審計報告指出護樹責任不時現分歧,難分路旁樹木的護養責任誰屬。集中在新部門處理則能令責任清晰落於一個部門,促進日常護養工作及意外發生後的問責程序
◇不同意
成本效益較低:成立新部門處理樹木護養工作,政府需額外撥出大量資源支持其運作,如設立辦公地點、招聘行政人員、整合原屬各部門的樹木護養人員的工作待遇,令護養工作的成本大增。反之,由不同部門護養樹木的做法可減省額外行政開支,各部門亦可適時調配其他職員協助有關工作,免去額外招聘的支出,整體成本效益較低
工作彈性更大:不同位置樹木的護養工作有不同的注意事項,如護養公屋的樹木需考慮對民居的影響,而護養公路的樹木則要顧及交通情G,由新部門統一處理易因護養人員欠缺在樹木所在位置工作的經驗或部門訂下劃一處理機制,令護養工作欠彈性。把護養工作按樹木位置交予不同部門,各部門人員可運用自身對管轄範圍的了解,制定適合的工作
顧問教師:古俊彥老師
[通通識 第5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