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在立法會港島區補選中當選的區諾軒將於下周三宣誓就職,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秘書長黃大海指區諾軒曾焚燒《基本法》,認為他並非真誠擁護基本法,昨日在工聯會王國興陪同下入稟高等法院,就區的參選資格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頒令禁止他宣誓就職。區諾軒則反駁稱,當日燒的只是基本法附件三的彩印複本,批評入稟是「輸打贏要」。案件已排期於本周五進行指示聆訊。
申請人為港島區選民、報稱商人的黃大海(47歲)。翻查資料,黃同時為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秘書長,曾在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向法庭申請禁制令,阻止佔領者佔據彌敦道一帶。黃大海昨在庭外表示,自己為普通市民,「見到區諾軒做鼲搹h洁A做鱈坏i以鷇ЖC、媒體睇到」,並強調會「一力承擔」相關律師費。當被問到是否打到破產仍會一力承擔,黃並無回應。
協助黃入稟的王國興則表示,自本月2日起,有市民先後去信港島地方選區選舉主任鄧如欣及選管會主席馮驊,指區諾軒主張推動港獨及自決,曾焚燒基本法,以及公開唱港獨人士公認的「國歌」《城邦會戰勝歸來》,明顯無效忠基本法,惟鄧和馮均無積極處理,終導致「米已成炊」。王國興其後承認,早於選舉論壇時已知區曾焚燒基本法,但無正面回應當時為何不入稟提司法覆核,只強調並非輸打贏要。
申請書將區諾軒及鄧如欣列為答辯人。申請人聲稱區諾軒在前年參與遊行時,曾在中聯辦門外焚燒基本法,而區於本月7日的港台選舉論壇上稱,不介意將來再做一次,確認他有意圖焚燒基本法及無意擁護基本法。申請人認為,鄧如欣容許區參選的決定有違宣誓及聲明條例,要求法庭推翻該決定,及禁止區宣誓就任,並聲明撤銷區諾軒的立法會議員資格。
申請人強調,他並非「多管閒事」或「被誤導的投訴人」,而是一個關注公眾及社會利益的市民。申請人又解釋,由於選舉呈請需在議員資格獲刊憲確認後才可提出,故他只可申請司法覆核。
區諾軒﹕示威用附件三彩印複本
「不等於不擁護」
區諾軒昨反駁稱,當年示威所用的只是「基本法附件三A3紙的彩印複本」,當中無任何內容,重申當時只是想表達不同意北京的做法,「不等於我們不擁護基本法」。區強調,對其燒基本法的指控是失實和抹黑,澄清「過去無燒過一本真正的基本法,未來亦無意燒基本法」。他更質疑,王國興協助市民提司法覆核的做法是輸打贏要,「(選舉)結果不合心,就意圖推翻」,並反問王入稟,「是浪費了幾多罐午餐肉?」
郭卓堅今覆核鄭泳舜
另外,「長洲覆核王」郭卓堅昨在其facebook貼出司法覆核申請文件,表示今早會到法庭要求頒令,剝奪九龍西補選當選人、民建聯鄭泳舜宣誓就任立法會議員的資格。
【入稟編號:HCAL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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