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全國人大常委會去年將內地《國歌法》納入港澳《基本法》附件三,據了解,港府在周日立法會補選後將正式啟動國歌法本地立法,擬下周向立法會提交簡介文件,官員月底將到立會委員會交代,預計7月休會前完成草擬具體條文,並在大會首讀法案。據了解,本地立法將針對在公共場合故意貶損國歌的行為,列明須奏國歌的場合,例如國慶和回歸日等,並考慮包含類似內地國歌法中「國歌納入中小學教育」的條文,但條文只屬指引。
明報記者 何曉勤 梁智康 黃津琪
罰則料似國旗法 二次創作未定案
本地國歌法罰則方面,預料會與現行《國旗及國徽條例》相若;按國旗法,任何人公開及故意以珝l或玷污等方式侮辱國旗或國徽,可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見表)。外間關注「二次創作」國歌如何處理,據了解,由於問題複雜,政府正研究如何處理,亦會參考知識產權等相關法例,未有定案。另外,如有人在私人場合貶損國歌,但有關片段被公開,有關人士或可在法庭抗辯,而發布片段者有可能觸犯法例。
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本月23日會議的其中一項議程,是討論國歌法本地立法工作。據了解,政府擬下周將向立法會提交文件,簡介立法工作,但只會談及大方向,例如故意歪曲或貶損國歌等的意思,惟細節上仍有很多空間需思考如何處理。
內地國歌法列明「國歌納入中小學教育」,而「中小學應當將國歌作為愛國主義教育的重要內容,組織學生學唱國歌,教育學生了解國歌的歷史和精神內涵、遵守國歌奏唱禮儀」。據悉教育局正研究如何納入有關條文,但國際學校應如何處理等,當局暫未決定國際學校會否納入「中小學教育」之內。
內地國歌法同時規定,「奏唱國歌時,在場人員應當肅立,舉止莊重,不得有不尊重國歌的行為」,而「在公共場合,故意篡改國歌歌詞、曲譜,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湯家驊料未必所有條文皆涉刑事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不認為定義公共場合或何為貶損有特別難度,相信法庭能處理不同情G,客觀定義個案有否影響國歌尊嚴。他說,相信國歌法本地立法不是所有條文都涉刑事,舉例指如違反國旗及國徽條例下的國旗尺寸準則亦沒有刑事責任。
湯家驊稱,相信社會對於什麼行為是侮辱國歌,不難有共同準則。近年有球迷在球賽中以粗言辱罵國歌,他相信,國歌法本地立法後,若有人在球場內奏國歌時在場外辱罵國歌,亦會犯法,但莊重肅立的規定,他預料只適用於場內人士。
涂謹申促白紙草案諮詢公眾
律師兼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強調,政府在國歌法本地立法前應以「白紙草案」諮詢公眾,因可藉此知道公眾「同意和不同意(某種行為)到哪個程度」,而立法條文「魔鬼在細節」,政府立法時不應只以「兩三頁紙」列出大原則,應具體列出須禁止的行為。
涂謹申續稱,政府須界定什麼行為屬侮辱國歌,例如奏國歌時不跟唱、不站立或別過臉是否侮辱,而國歌並非實體,只是聲音,要證明受眾是否「聽到」。對於何謂公共場合,他舉例指若有團體在維園舉辦活動時奏國歌,有身在維園的市民並非出席活動,但聽到國歌,「是否又要做某一個動作?」
■明報報料熱線﹕inews@mingpao.com / 9181 4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