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研遷置康樂設施
【明報專訊】除粉嶺高球場外,政府提到其他康樂設施發展潛力,認為可研究遷置部分康樂設施,騰出土地作其他用途,包括佔地12.5公頃的屯門康樂體育中心及佔地3.5公頃的屯門游泳池,前者可研究遷移至其他用地,後者可考慮重建為設室內泳池的多層綜合場館等,以地盡其用。
政府亦提及可考慮將部分康樂設施遷置至已修復堆填區。目前7個已修復堆填區中,馬游塘中、望后石谷及將軍澳第一期3個堆填區接受申請,包括東華三院建議將將軍澳第一期堆填區活化為營地及環保教育中心,基督教家庭服務中心建議將馬游塘中堆填區發展作綜合社區活動中心。其他已修復堆填區未接受外界申請,包括馬游塘西、將軍澳第二及第三期、牛潭尾及小冷水堆填區。
私人體育會持八成契約用地面積
據悉,民政局長劉江華昨出席會議講述《私人遊樂場契約土地》政策檢討結果。政府指現時共66幅《契約》用地涉及408公頃,當中39幅批予社區組織,佔地67公頃;27幅批予私人體育會,佔地341公頃。當局稱在考慮應否收回27幅私人體育會持有的《契約》用地發展其他用途時,需考慮4項原則,包括能否提供康文署場地以外的體育設施、是否開放予公眾使用、是否重要訓練基地,以及是否用作舉辦大型本地或國際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