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退休警司朱經緯年屆58歲,服務警隊35年,2014年11月26日佔領行動期間,涉在旺角執勤時用警棍擊打途人鄭仲琚A鄭及後報警及投訴,朱經緯則在案發後一個月提早開始退休前休假。投訴警察課(CAPO)案發半年後始介入調查,惟先後3次遭監警會發還其調查結果。 CAPO於2015年4月替朱經緯錄口供,朱否認故意打人,並指警棍是「手臂的延伸」,因此拍到鄭仲琚A一個月後完成調查,CAPO認為無法證實毆打指控。其後監警會要求CAPO重新考慮將指控改為「證明屬實」,CAPO遂建議將指控由毆打改為「濫用職權」,並列為「證明屬實」,監警會拒絕接納,將案發還CAPO。 CAPO其後雖同意指控屬「毆打」,但認為證據不足,建議列為「未能完全證明屬實」。監警會仍不滿其結論,第三度將案件發還。CAPO終於2015年12月中指考慮律政司意見後,同意毆打指控證明屬實,向朱發警告。去年3月,警方正式落案控告朱經緯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他否認控罪,案件歷5日審訊,朱在去年12月18日被裁定罪成,還押至昨日被判囚3個月,現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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