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國家工商總局日前公布2017年第三批虛假違法廣告典型案例,其中上海一家公司製作的廣告,因使用的中國地圖未將國界線完整、準確的標示出來,被當地市場監管局處罰100萬元(人民幣,下同)。 違反《廣告法》 損害國家尊嚴利益 工商總局公示顯示,華夏幸福基業股份有限公司在動車組列車展牌媒體及航機雜誌上設計廣告,廣告中使用的中國地圖未將國界線完整、準確的標示,損害國家尊嚴及利益。 且在以後的相關廣告設計中,已知其廣告地圖繪製錯誤,仍未將中國領土表示完整、準確,違反《廣告法》第九條規定。上月,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管局作出行政處罰,沒收廣告費用8.8萬元,罰款100萬元。 2015年實施的《廣告法》在第九條中指出,廣告不得損害國家的尊嚴或者利益,泄露國家秘密。違者將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廣告費用,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並可吊銷營業執照、吊銷廣告發布登記證件。 不過,國家工商總局並沒有指出有關廣告中,中國地圖的哪部分國界線沒有完整、準確地表示出來。 另外,公布中還處罰了一些虛假廣告,包括雙鴨山廣播電視台發布「百合康越橘葉黃素軟膠囊」「本元首腦膠囊」等10個產品違法廣告;浙江台州章×在某網站平台上發布「帝皇強腎湯」「御舒丹」廣告用語涉嫌宣傳治療功能及多項內容虛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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