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日本傳媒昨日引述政府消息人士稱,防衛省考慮引進F-35B戰機,並計劃把直升機護衛艦改造成能搭載這款戰機的艦艇,以應對中國的海洋活動。日本政府戰後主張專守防衛方針,即防衛能力不能超過自衛所需的必要最小限度,故不被允許擁有攻擊性航母,由於搭載戰機的艦艇即使是護衛艦,在軍事上也被定性為航母,日本此舉明顯偏離方針,並預料會遭中國等亞洲各國強烈反對。 F-35B戰機可短距離起飛,並像「魚鷹」直升機一樣能垂直升降,不但方便搭載於甲板較航母狹窄、用於登陸作戰的兩棲攻擊艦上,還具備不易被雷達偵測的先進隱形功能。日本早前已訂購42架同一系列的F-35A戰機,防衛省考慮把部分訂單改為F-35B又或額外購買,並計劃把相關內容寫入明年下半年將修改的《防衛計劃大綱》。 日本現役的F-15等戰機,需3,000米長的跑道升降,在西南諸島中,僅沖繩縣宮古市下地島機場設有此長度的跑道,但根據日本政府1971年與地方政府簽署的備忘錄,該機場不允許非民航機使用。防衛省希望透過引進F-35B,令戰機可使用在西南諸島中跑道較短的機場,除了在沖繩縣的宮古、石垣和與那國島部署外,還能使用南大東島和北大東島的機場執行警戒監視任務,擴大活動範圍。 防衛省亦有意把「準航母」直升機護衛艦「出雲」號及「加賀」號的艦首,改造成塗上耐熱塗料的甲板,並增設或改善航空燃料貯存缸和彈藥庫,方便搭載F-35B,使護衛艦儼如「輕型航母」。 共同社分析指出,雖然日本可能辯稱這是用於「離島防衛」或「艦隊防衛」,屬於防衛性而非攻擊性,但它們終究是「輕型航母」,可對敵方基地發動攻擊,偏離專守防衛方針,將引起亞洲各國高度警惕。 共同社同時指出,日本政府已通過安保法案,解禁集體自衛權和擴大自衛隊活動範圍,亦在幾乎未經討論下引進最新型裝備,若以朝鮮開發核武和中國海洋活動為由,無限制地增強自衛隊裝備和逐漸瓦解專守防衛,這做法不能被允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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