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身是註冊社工的民協社區主任李烔表示,女死者兒子目擊慘案發生,印象深刻,對其往後發展會有很大衝擊,或會令他有內疚感,覺得自己保護不了母親,建議死者的成年子女有需要亦要尋找輔導及支援。 李烔指出,死者兒子或會質疑自己在事件中的角色及能力,影響組織家庭,「可能會放不開,覺得累了母親,或覺得自己當時未能保護到母親」。 李烔建議,社署應介入事件,委派臨H心理學家為女死者兩名子女提供心理評估,再為他們做輔導和心理治療,按需要定期家訪。他說﹕「傷害有幾深,不是即時可以看到,要待沉澱後才會浮現。」 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表示,由於女死者為戶主,兩子女若要繼續留居該單位,要先經過入息審查,通過方可轉移戶主身分。他相信房署可酌情處理,不會即時叫他們搬遷。他又認為,今次為特殊事件,應有社工介入,如兩人覺得不能再於同一單位居住,社署或房署應可為兩人提供恩恤安置,並申請緊急調遷,再按他們意願編配到h內或h外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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