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本案控罪指控曾蔭權收受東海花園豪華大宅的裝修費,作為他傾向優待雄濤廣播的誘因或報酬,然而控方於審訊時卻多次提到,曾太鮑笑薇曾收取身兼雄濤股東的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35萬元,庭上唯一相關證據只是李國寶於早上提取35萬元,而同日曾太的戶口亦獲存入35萬元。李國寶接受本報查詢時,否認曾經給曾太35萬元,聲言該筆款項是自用,「我個仔就快鰣蛓做盛B,我姪虧囮Q市」。而李昨得悉控方暫不提重審,表示「戥曾生覺得開心」。 「戥曾生覺得開心」 根據控方案情,2010年7月16日、即數碼聲音廣播牌照公眾諮詢期間,李國寶於早上9時20分以現金支票提取35萬元;35分鐘後,曾太的東亞戶口獲存入35萬元現金。控方質疑,短時間內出現兩筆數目相同的交易屬罕見,認為必定有關連,又指李國寶用現金提取款項,而非直接存入另一人的戶口,是為了掩飾該筆款項的來源。 控方又提到,曾太於同年11月曾向東海集團支付80萬元人民幣,認為李國寶給予曾太的35萬元,是組成80萬元人民幣的其中一部分。辯方則稱,曾太存入35萬元現金的前數日,曾透過名下琤芼行戶口,開出一張20萬元的支票予李國寶,直指雙方相識多年,有錢銀來往不足為奇。 獲曾太20萬元 李:唔記得點解 李國寶接受本報查詢時,聲言款項與曾太「完全無關係,唔明白律師點解夾硬搞埋M樣洁v。李國寶又解釋稱,其兒子當時快將於倫敦結婚,該35萬元是「封利市」之用。至於辯方提到的20萬元支票,李國寶回答時表現遲疑,支吾以對近半分鐘,才表示「唔記得鷘I解(曾太)會畀」,但強調與曾氏夫婦甚少私下錢銀來往。根據資料,李國寶的幼子李民斌於2010年8月5日在倫敦結婚,李國寶當時有到場主持婚禮。 跟曾澳門共膳 沒內地見面 控方早前亦根據出入境紀錄,指控李國寶與曾蔭權曾經在外地密會,如政府於2010年11月5日公布雄濤廣播原則上獲批出牌照,兩天後李國寶及曾氏夫婦於10數秒內「前後腳」從港澳碼頭入境。記者向李國寶問及此事,李承認曾經與曾蔭權在澳門共膳,但忘記確實日期,只表示曾經在澳門慶祝曾蔭權生日,但沒有在內地見面。控方於庭上透露,11月7日為曾氏夫婦的結婚周年紀念日,而11月8日則為曾太生日。 李國寶又表示,廉署在整個調查過程中從未找他錄取供辭。廉署執行處處長余振昌於原審時解釋稱「相信李生唔會同我]合作」,故從無召見他。廉署發言人表示,由於本案另涉上訴程序,不宜評論。至於案中另一關鍵人物黃楚標,據悉廉署曾召見他,但黃全程保持緘默;而鄭經翰則有錄取過供辭,但控方最終並無採用,亦無將他列為證人。 明報記者 黃文雋 梁嘉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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