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警察員方組織今年2月舉行大會,聲援因在佔領時襲擊示威者而被判囚兩年的7名警員。「長洲覆核王」郭卓堅其後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宣告大會屬非法集會。高院法官早前駁回申請,昨頒下判決理由,指郭的申請無疑會收緊法庭對公眾集會的限制,相信郭沒有惡意,但認為郭「多管閒事」,亦指郭未有足夠利害關係提出是次訴訟,屬濫用司法程序。 法官周家明在判辭中指出,太子警察遊樂會毫無疑問是一棟私人物業,進入大廈人士必須是遊樂會會員或受邀嘉賓,故當日大會絕非公眾集會,事前亦不須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 指覆核反收緊集會限制 政府一方曾質疑郭在本案中沒有足夠利害關係,周官同意此說法,因郭並非警務人員,亦非警察遊樂會會員,故沒有證據顯示集會會對他造成不便。 周官指一般人會以為郭的申請是為了他本人或其他人爭取更多的集會自由,惟諷刺的是次覆核無疑要法庭收緊對公眾集會的限制。周官相信郭沒有惡意,只是一個「多管閒事」的人。周官亦指郭未有足夠的利害關係提出是次訴訟,可被視為濫用司法程序,故下令郭須支付政府一方訟費。 【案件編號:HCAL5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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