轄下委會質疑一地兩檢違憲 大律師會未公布
【明報專訊】政府早前發表高鐵一地兩檢方案,建議將高鐵西九總站部分地區劃為「內地口岸區」,實施內地法律,大律師公會至今未有評論方案。據本報了解,大律師公會轄下的憲法及人權事務委員會早前曾研究方案,委員會認為人大常委會未必可授權特區在有需要時便自行放棄《基本法》或其部分條文;但有關立場至今未有公開。「眾新聞」昨晚取得委員會對一地兩檢方案立場的草擬本,內容表明「高度懷疑」將內地口岸區「視作」香港以外範圍能否不違反基本法第8、18、19及22條。
林定國被指阻執委表態
傳媒人李慧玲前晚於網台D100節目《左右大局》透露,大律師公會執委會日前決定,將不會就一地兩檢是否違反基本法發表立場。她稱大律師公會的研究小組曾得出結論,政府一地兩檢方案違反基本法,大律師公會主席林定國一直拖延公布研究結論,並游說執委會不要就一地兩檢是否違反基本法表態,大律師公會執委會通過決定不就此發表立場。
林定國以電郵回覆本報稱,李慧玲的說法並不正確,而大律師公會執委會會議內容保密,不能披露,故不會對報道內容具體回應。林強調執委會所有決定均經集體商議,而非任何個人決定;又提及執委會知悉法庭本月底會審理數宗涉及一地兩檢法律問題的案件。
稱執委決定集體商議
消息人士對本報表示,大律師公會轄下的憲法及人權事務委員會曾就一地兩檢方案研究,並認為人大常委會未必可授權特區在有需要時自行放棄基本法或其部分條文。
傳媒引述委會批人大授權不理想
「眾新聞」昨晚報道稱,取得委員會開會時的意見書草擬本,據悉草擬本與最終提交執委會版本無重大分別,該意書見指出,由於「內地口岸區」仍屬香港範圍,根據基本法第4及35條,本港法院應對本港範圍事務有管轄權,將案件「交給不受約束、相對隨意審訊及本地不受限」的內地法院審訊,清楚地無履行責任。委員會形容,港府似乎留意到難以不違憲,故呈交人大常委會並根據基本法第20條,確保特區需要權力去實行協議。委員會質疑,人大常委會未必可授權特區自行放棄基本法權力。
眾新聞續引述,委員會批評由人大授權是「非常不理想,不符合香港利益」,認為政府應在基本法框架及保障港人前提下處理一地兩檢,促請政府不應繞過或豁免執行基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