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馮敬恩日前在facebook上表示裁決可能令他日後當教師夢碎,而李萰a昨求情時亦透露成為大律師的志願。教育界人士昨表示,馮罪成的控罪涉及暴力並留下案底,對其教師夢或會造成一定影響,但最終有否機會任註冊教師,視乎判刑輕重。大律師陸偉雄則稱,大律師公會及律政司會考慮申請人的定罪紀錄是否涉及誠信問題,會否影響日後工作,才作決定,同樣強調須視乎判刑輕重。 公會律政司考慮定罪涉誠信否 馮昨被裁定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成,控方表示控罪沒有量刑指引,亦沒有相關判刑案例可參考,控方只呈上社民連梁國雄於2011年因衝擊遞補機制論壇,被裁定刑狺峖b公眾地方作出喧嘩或擾亂秩序行為罪成的案例,梁於上訴後刑期減至4星期。辯方則呈上社民連周諾恆同年在公開活動上撒溪錢,被裁定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成的案例,周被判囚兩周,上訴後改判罰款,至終院時獲裁定撤銷控罪。 犯可判監罪行 教局可拒註冊 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表示,條例規定教育局常任秘書長可以「該人被裁定已犯可判監禁的罪行」為由,拒絕申請人註冊為教員。教育大學高級講師、律師莊耀洸補充,提交教師註冊申請必須披露案底,至於常秘會否批准有案底者做教員,要視乎控罪和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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