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廈出租住宅擬刑事化 政府不知居民人數
【明報專訊】發展局上周建議修例,將出租工廈住宅列為刑事罪。多名立法會議員昨在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上關注政府執法前會否安置居民,有議員擔心居民或需露宿街頭。發展局重申修例旨於提高對業主的阻嚇力,但承認未就目前工廈居民數目作正式統計。
議員倡效寮屋劃線安置
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昨討論建議修訂《建築物條例》,對容許他人把工廈作非法住宅用途的業主或承租人等作刑事制裁。民主黨議員林卓廷擔心,工廈居民日後只能露宿街頭,建議政府仿效早年的寮屋劃線登記制度作安置,又問政府曾否估計工廈居民的人數。
發展局:全面調查有困難
發展局副秘書長羅淦華回應指出,政府未就工廈租戶作正式統計,早前統計處希望取得相關資料,但發覺不少工廈沒有人居住,可能有人居住的工廈單位又無回應,「執法部門很難靠目測去理解這些單位(工廈住宅)在哪,工廈為數也不少,全面進行(工廈住戶統計)調查在操作上有困難」。
民建聯議員劉國勳表示,留意到有工廈的裝修與住宅無異,但仍獲屋宇署批出圖則,質疑屋宇署「引人犯罪」。屋宇署長張天祥指出,自去年6月,署方審批新提交的工廈圖則時已收緊標準,包括不容許小型工作室的單位設「黑廁」,即欠缺天然照明及通風,以增加工廈單位改作茤衁疑曮蛂C
自由黨議員易志明則擔心,有業主以委託中介人代為處理工廈單位作抗辯理由,指自己不知悉單位被租住,成為法律漏洞。羅淦華舉例,指業主若以住用形式裝修工廈單位,又在明知被租住下,故意不阻止,有可能犯刑責。羅又強調,若租客純粹居於工廈單位,不作任何牟利或出租用途,修例時會有明文規定免除其刑責。
另外,委員會又討論在發展局開設編制外的首長級職位,至2022年3月底,推展棕地政策。發展局副秘書長(規劃及地政)陳松青指出,局方將就擬定棕地全面政策的大綱進行公眾諮詢,該職位將協助統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