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醫學美容案 3被告否認誤殺
【明報專訊】DR醫學美容集團女顧客2012年疑在接受打針療程後死亡,集團創辦人、負責療程的醫生及配製血製品的實驗室助理被指因嚴重疏忽而非法殺死事主陳宛琳,他們被控誤殺,案件昨在高院聆訊,3人均否認控罪。
女病人打針療程後死亡
3名被告依次為集團創辦人周向榮(62歲)、實驗室助理陳冠忠(32歲)及女醫生麥允齡(35歲),他們各被控一項誤殺罪,指他們在2012年10月10日,因嚴重疏忽而非法殺死陳宛琳。
根據控罪,首被告周向榮擁有及實際控制DR集團多間公司,包括銅鑼灣醫學光學美容有限公司、香港美塑醫務中心有限公司及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有限公司。上述公司向陳推銷、配製和施用CIK/AI療程(細胞因子誘導殺手細胞/應用免疫治療療程)的產品,療程涉及從陳抽取血液後,在實驗室進行操作,再注入其體內。
首被告被指明知該療程是以治療癌症的實驗過程為基礎,但沒確保由合資格人員負責配製血製品、未有設定安全制度,確定血製品不受污染,亦無備存實驗室配製血製品程序的文件。
次被告陳冠忠被指負責配製CIK/AI療程產品,但沒確保自己完全符合資格配製血液製品,以及未確保血製品離開實驗室前已接受病毒細菌測試等。
第三被告被指向陳宛琳施以CIK/AI療程時,沒確保由具適當資格人員負責配製該血製品,亦未有確保陳獲詳盡告知療程的風險等。3人的嚴重疏忽,被指是導致陳宛琳死亡的主因。
【案件編號:HCCC43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