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去年農曆大年初二的旺角大衝突,5人被控暴動罪,案件昨續審。作供警員於影片中認出曾向警方擲磚的第5被告。第5被告的代表大律師反對將其口供呈堂,指第5被告曾遭數名警員拉至一角拳打腳踢圍毆兩三分鐘,及後在警署又遭受不公平對待,令他在飢寒交迫及絕望之下落口供。 稱飢寒交迫下落口供 代表第5被告連潤發(25歲)的郭憬憲大律師稱,辯方對於連的口頭招認及書面供辭有爭議,反對控方將有關文件呈堂。郭說,連被捕當日曾被一名高級探員壓在地,當時亦有不少記者在場拍攝,及後多名警員將連帶至另一角,將連包圍拳打腳踢,隨後將連安置到另一地點等候上警車。 辯方續稱,連與第4被告孫君和(27歲)坐上同一輛警車,其間孫向警員說有權找律師協助,此時有警員喝罵及打孫的臉;連目擊過程,惟警員即喝斥車內被捕人:「關唔關你]事啊?」又要求各人低頭,不要直望孫被打過程。 辯方稱,當連被押至警署等待處理手續期間,有警員勸他主動招認,又稱罪行不嚴重、案發地點人多等,說認罪後很快可獲釋。其後連及其他被捕者被安排在加大冷氣的大廳等候,其間警方禁止他們睡覺,即使打瞌睡亦被喝止,而連獲發的飯盒分量不足,令他感飢寒交迫、手腳顫抖。辯方稱,連在絕望下聽到傳言指錄口供後即可離開,故在迫不得已下簽署口供。 稱聽聞錄口供後可離開 案發時追捕連潤發的高級督察李嘉暹作供稱,示威者與警對峙時,他在防線後留意到身穿紅色連帽上衣的連向他的方向擲磚,加上其紅衣吸引他的注意,故在驅散示威者時能夠鎖定對方。控方及後播放兩段警察拍攝的現場影片,李從兩段片中均能明確指出連的位置,並稱片中拍到連擲物的動作。 辯方盤問稱,當警方開始驅散示威者至警方轉入至洗衣街期間,是否仍有示威者擲物,李先稱「無留意」,及後又稱「感覺有洐艇X薄v,又說因聽到聲音,所以覺得「可能有讕曭哄v。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86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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