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售貨員前年疑因向前女友要求復合不果,涉潛入女方寓所並藏身衣櫃,待女方回家突然撲出。他涉嫌兩度強姦前女友,案件昨續審。辯方盤問時指出,被告案發當日到女事主的住所是想求婚,並把婚戒藏在「毛公仔」。女事主指從未見過該婚戒,直指「個公仔已經扔驉v。 被告陳俊文(29歲)被控強姦及嚴重入屋犯法等罪。辯方盤問事主時指出,事主於前年8月與被告分手後,隨即與任職救護員的新男友展開戀情,但事實上她仍然與被告保持親密關係。事主承認案發前個多星期仍與被告發生性行為,更因當時沒使用安全措施,要到診所服用避孕丸。她又承認被告曾送贈價值4000元的手表,又帶她到金舖試戒指,但記不清是在認識新男友前或後發生。 辯方其後展示多張照片,顯示事主與新男友於前年8月27日已十指緊扣拍照,但翌月3日又與被告一起到長洲遊玩,更拍下嘴對嘴的親密照片。事主回應稱,她當時只是無抗拒讓被告親吻,形容兩人是糾纏不清的關係。辯方續指出,被告於10月15日案發當日到事主住所,是要把婚戒藏在「毛公仔」,並向她求婚。事主多次強調不知道有戒指,又稱「個公仔已經扔驉v。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8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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