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申「清洗豁免」 往例先交小股東通過
【明報專訊】電視廣播(TVB)就證監會的裁決提出司法覆核,其中一點是由於證監裁定「清洗豁免」不應交由股東投票表決。翻查紀錄,以往上市公司若申請「清洗豁免」,都先由小股東投票通過,再由證監會作決定。這次證監會不容許電視廣播在股東會就申請豁免作表決,實屬先例。
過往上市公司申請「清洗豁免」個案不多,2014年馬雲旗下的阿里巴巴入股阿里健康及阿里影業後,均曾申請豁免,做法都是先讓獨立股東投票,股東贊成後,證監會亦給予豁免。但證監並非完全依據股東的表決作決定,以阿里健康的個案來說,證監會其後發現阿里巴巴在交易過程中違反《公司收購、合併及股份回購守則》(下稱守則),故在兩年後裁定其清洗豁免無效。
爭論重點或在「該等建議」所指
清洗豁免交予獨立股東表決是慣常做法,守則的附表VI第2(e)段亦明確指出,要獲得清洗豁免,其中一個條件是該等建議獲獨立股東投票通過。有業內人士指出,未來雙方爭論的重點可能在於「該等建議」這字眼上,所指是豁免的建議,抑或回購的建議,結論會有很大分別。
證監文件認做法是修改守則
證監會發言人表示,不就事件作進一步評論。翻查上周的裁決文件,收購及合併委員會解釋了不許股東投票的做法,是避免守則「被不恰當地執行及不能達到守則之背後目的」。文件同時承認,這做法是對守則有關條文作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