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助斯諾登 港府拒庇護申請 7人盼加批庇護前准先入境
面臨遞解回原籍地 安全受威脅
(滿地可15日加新社電)幾個家庭為爆料王斯諾登(Edward Snowden)在香港提供藏匿處﹐律師團說﹐加拿大應在處理他們庇護申請的同時﹐准許他們儘快來加。
香港律師田光譽(Robert Tibbo)表示﹐加拿大應採取「例外」手法﹐准許這7人入境﹐因為香港當局上周五拒絕他們的庇護申請案。
這7人包括4名成人及他們的3個孩子﹐涉及於2013年在香港幫助藏匿美國逃犯斯諾登。因揭發美國政府監控國民通訊而被通緝的斯諾登﹐現仍流亡在俄羅斯。他在美被控間諜罪﹐可能面對最多30年刑期。
這些家庭與斯諾登事件牽連﹐因為他們的律師同是田光譽。
田光譽聯同7名難民申請人﹐從香港參加視頻記者會。他告訴記者﹐申請人有兩周時間上訴﹐或者有被遞解風險﹐遭遣回原籍地斯里蘭卡及菲律賓﹐他們擔心回國以後的安全問題。
律師說﹐他「無悔」早前介紹幾個家庭認識斯諾登﹐他籲求各方捐款﹐協助他們繳納15,000元上訴成本。但田光譽表示﹐上訴得直的機會渺茫。
他說﹕「加拿大才是解決方案。」田光譽稱﹐加拿大屬於為數不多的幾個國家﹐容許審核難民申請案﹐哪怕事主未經聯合國篩查。
難民家庭律師團隊成員西姆金(Michael Simkin)在滿地可表示﹐只要加拿大願意﹐政府可在「數日內」處理其當事人的案例。
他說﹕「更重要的是﹐假如它願意﹐可採取例外措施﹐讓這些家庭來到加拿大」﹐同時處理他們的申請案﹐這種情況「以前已有過﹐亦可再做」。
律師團說﹐香港拒絕他們的申請﹐因為它相信﹐菲律賓與斯里蘭卡能夠保護他們。
所有4名成年人透過視像記者會說﹐他們不後悔接濟斯諾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