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狀拖長審訊 官令公會跟進
【明報專訊】南亞裔漢被指在戲院摸鄰座女觀眾大腿,2013年遭裁定非禮罪成,他不服上訴,指原審時代表他的大律師Mark R.C. Sutherland不顧客戶利益,令他蒙受不公。原審裁判官亦曾批評Sutherland拖長審訊,頒下虛耗訟費令,要他支付18萬元訟費, Sutherland同樣就此提出上訴。高院昨頒下長達157頁的判辭,直斥Sutherland濫用審訊程序,盤問事主的態度荒唐及恃強欺弱。
判辭指失職 上訴人脫罪
上訴庭在判辭指出,由於Sutherland原審時失職,裁定上訴人Kishore Mohanlal Harjani上訴得直,定罪及刑罰撤銷,而Sutherland虛耗訟費令上訴則遭駁回,並須支付上訴審訊最後一天的訟費,法庭並下令將判辭副本及逾2181頁的原審謄本交予大律師公會跟進。
判辭指出,因Sutherland處理辯方案情的手法異乎尋常及完全不能接受,以及未有依照上訴人指示作抗辯,故上訴庭難以維持上訴人的定罪。
須付18萬訟費
上訴庭續指出,若事主因而感到失望是可以體諒的,因為專業法律人員理應確保法制運作正常、公平及有效率。
上訴庭逾十形容詞數過失
上訴庭指出,Sutherland原審時花了4天半盤問事主,至第5天才指出辯方的案情。上訴庭連珠炮發地用了10多個英文形容詞大數Sutherland的過失,包括指他首4天對事主的盤問荒唐可笑、恃強欺弱、固執、盲目及冗長等,令事主感到不安及殘酷;而Sutherland當時稱要就原審裁判官不准他休假的決定,建議上訴人提司法覆核,更被上訴庭斥責濫用司法程序。
【案件編號:HCMA685/13、425/14】